据最新消息,11月21日,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5年广东电力市场规模约为6500亿千瓦时,包括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电量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量。
关于年度交易,2025年,按照目前用户侧市场注册情况,并考虑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电网代购用户直接参与市场,安排发电侧年度交易规模上限3800亿千瓦时;若新增市场购电用户超预期增长,则适当增加年度交易规模。在2024年底组织2025年年度交易,其中单一售电公司零售用户历史电量占年度交易规模上限的比例不应超过20%。
价格方面,按照“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原则,根据燃煤基准价 0.453 元/千瓦时上下浮动20%形成年度交易成交均价上下限。2025年,市场参考价为0.463元/千瓦时,年度交易成交均价上限暂定为0.554元/千瓦时,下限暂定为0.372元/千瓦时。
绿证价格0-0.05元/度:按照“固定价格+联动价格+偏差费用”的模式,开展绿电零售合同签订,具体包括:
固定价格:上限为 0.05 元/千瓦时,下限为 0 元/千瓦时。
联动价格:绿电批发市场绿证(绿色环境价值)月度均价。
在市场准入条件上,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中调调管风电场站、光伏电站全部作为市场交易电源,参与中长期、现货和绿电交易,原则上按实际上网电量的70%安排基数电量;
有序推动满足技术条件(具备接收并执行电力调度机构的有功功率控制指令和发电计划曲线等)的110kV 电压等级集中式风电场站、光伏电站参与现货,原则上按实际上网电量的90%安排基数电量;
要加快技术改造,2025年底前实现全部 110kV 电压等级的集中式风电场站、光伏电站参与市场交易。对于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新增并网的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集中式光伏,原则上按实际上网电量的50%安排基数电量。
此外,对未从市场直接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统一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网代购用户按有关规定参与现货市场分摊分享,具体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代购电方案为准。
附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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