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光伏新规!

学术   2024-11-23 14:00   江苏  

11月20日,工信部发布公告,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引导地方依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合理布局光伏制造项目,鼓励集约化、集群化发展。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光伏行业规范管理,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我国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5号)同时失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11月20日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解读。11月20日,工信部发布公告,发布了修订后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管理办法》)引发业界广泛关注。本次修订顺应了行业发展需要和技术发展最新情况。目前,在行业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也进入了新一轮的行业震荡周期,产业阶段性供需失衡、产业链价格快速下滑、企业经营承压。对此,行业呼吁在加强行业自律、减少行业内卷的同时,也需要在宏观行业管理政策层面优先支持有技术、有品牌、有自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引导避免低水平盲目扩张,优化光伏产业发展环境,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统一相关标准、提升产品质量等。修订后的《规范条件》《管理办法》顺应了行业发展需要和技术发展最新情况。《规范条件》自2013年发布以来,根据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1年适时进行修订,通过政策引导并在技术指标、产能利用、生产能耗等方面提出要求,促进光伏产业升级发展。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公告十二批共329家、撤销七批共120家光伏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名单涵盖光伏制造业主要环节60%以上骨干企业,并被应用单位、电站企业、金融机构及有关方面等广泛应用,有效促进了行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提高光伏投资和技术指标门槛,抑制无序扩张。

针对当前我国光伏产业产能过剩,同时仍有一部分企业在大干快上的情况,《规范条件》主要做了如下修订:

一是继续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避免低水平重复扩张;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由原20%提升至30%。虽然只提高了10个百分点,但对于投资体量较大的光伏项目,实际上是提高了投资门槛。

二是《规范条件》结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高了相关产品技术指标。基于N型单晶电池和组件逐渐成为技术发展主流的实际情况,增加了对于N型电池、组件等产品相关要求。

如,将现有单晶硅光伏电池、组件项目平均效率指标分别由不低于22.5%、19.6%提升至P型电池、组件效率不低于23.2%、21.2%,N型电池、组件效率不低于25%、22.3%。新建单晶硅光伏电池、组件项目平均效率指标分别由23%、20%提升至P型电池、组件效率不低于23.7%、21.8%,N型电池、组件效率不低于26%、23.1%。

现有项目P型和N型电池、组件平均效率值为行业平均水平,新建项目P型和N型电池、组件平均效率值综合考虑了行业先进水平以及政策发布实施后行业可以达到的指标水平。此外,由于钙钛矿已有企业在开展产业化探索,《规范条件》中增加了对于钙钛矿组件转化效率的要求,现有不低于14%,新建不低于15.5%。

规范光伏产品效率检测,确保计量结果公正可信。

鉴于异质结电池相对于其他n型电池技术,对N型硅片的技术指标要求宽容度更高,因此《规范条件》单独制定了异质结电池用n型硅片的技术指标。

目前行业内存在以TOPCon为主的N型单晶硅电池产线测试效率达到26%及以上、夸大宣传,但在入库时严重降档的问题。据了解,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曾就此专门邀请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专家、主要企业、第三方检测计量机构座谈交流,会议一致认为,目前以TOPCon为主的光伏电池测试效率大幅高于入库效率的现象是不正常、不规范的,应尽快使其回归真值。

会后,通过专家讨论,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光伏电池效率计量测试能力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并组织10余家电池片生产制造企业完成了倡议的签署工作。倡议要求:测试标准电池需可不间断溯源至SI 国际单位制;使光伏电池测试效率回归到光伏组件功率推算的合理范围。

有鉴于此,《规范条件》在取光伏电池效率值时,广泛征集了第三方机构的测试数据,经统计测算出业内N型TOPCon单晶电池平均效率为25%。据此,规定现有项目N型单晶硅电池平均效率不低于25%,新建项目不低于26%。一方面,该指标值符合行业实际,其取值方法对引导N型单晶电池、组件效率科学准确标定、促进行业长期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另一方面,根据《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告企业产品进行不定期市场抽查,连续两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将撤销其公告资格。光伏电池和光伏组件是否存在效率虚高标定的问题,也会作为重点抽查项。

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避免资本无序扩张、提升产品质量、稳定产品价格的有效途径。为此,《规范条件》在前期引导企业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基础上,丰富知识产权保护等要求,提出企业应具有应用于主营业务并实现产业化的核心专利,研发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

且近三年未出现被专利执法机构裁定的侵权行为的要求,鼓励企业按照《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完善相关体系建设。同时,强调对产品高可靠、长寿命的要求,将工艺及材料质保期由10年提升至12年,提升产品衰减技术指标,并增加光伏组件非金属材料的燃烧性能和光伏产品可靠性试验要求。

引导提升光伏产业绿色发展。

《规范条件》进一步丰富了绿色制造内容,引导产业持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如,提高现有及新建多晶硅、硅锭、硅棒、硅片、电池、组件项目电耗和水耗指标;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绿色化要求,鼓励企业参与光伏行业绿色低碳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引导企业开展光伏产品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参照光伏行业绿色制造相关标准要求,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评价等工作。

增加了光伏产品碳足迹核算等要求,鼓励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开展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披露工作。光伏产业需要不断降低能耗,合理利用、处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做到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这些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加强规范名单的动态管理。

加强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是充分发挥政策实施效果、提升政策实施水平的必要举措。为此,《管理办法》对于撤销公告资格的情况,增加了“未按时报送自查材料、检查不符合《规范条件》、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拒不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等条款。

一是与《管理办法》中按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的要求相呼应。

二是通过强化政策约束提升行业监测能力。

这次《规范条件》《管理办法》两个光伏新规的颁布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光伏行业规范管理,对于助力我国光伏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我国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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