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一男子驾驶证被吊销仍开车上路被查获····

美体   2024-12-04 22:07   内蒙古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员
短时间内绝不能再驾驶机动车
但有些驾驶员
丝毫不吸取教训
依然选择无证驾驶

202411810时许,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沿黄高速大队执勤民警在S24兴巴高速382公里三响梁收费站检查点,查获一起在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查,孙某曾于202011月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但其仍心存侥幸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在证据面前,孙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孙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孙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暖城交警提醒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侥幸心理,持“证”上路,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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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贾海霞
审 核:王   耀  
终 审:王昊绮

声明:鄂尔多斯交警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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