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导自演、摆拍绑架,昭通4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文摘   2024-11-22 16:30   云南  
据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20日消息,2024年9月,云南昭通公安网安部门接到网民举报,有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在昭通南收费站旁,两男子将一男子绑架上车”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社会恐慌。接报后,警方迅速开展工作,经核实,系虚假信息。



随后,昭阳警方依法将视频发布者廖某良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廖某良、廖某超、廖某红、廖某传和王某情等5人为博取眼球、赚取流量、谋取私利,在昭阳区永丰镇昭通南收费站旁自导自演“两男子将一男子绑架押上车”虚假剧情,并将所录制的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以博眼球、赚流量,造成虚假视频大量传播,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目前,廖某良等4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网警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十二条第二款: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对网络谣言,广大网友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云南网警

编辑:杨庆会

关注巧家融媒,了解更多新闻资讯

友友们,集“吃、住、行、游、购、娱”等信息于一体的巧家融媒小程序现已上线,现面向县内征集酒店、宾馆、民宿、饭店、餐馆、农贸市场等信息,免费进行展示。有需求者,请提供相关的简介(含地址、电话等)、横屏图片或视频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照片发给我们,投稿时请备注小程序征稿。另外,如果您拍摄制作有美食、风光视频成品也可一并发给我们。投稿邮箱:qjxzfxwzx@126.com。
吃!住!行!游!购 !娱!
点击进入巧家融媒小程序
👇👇👇
觉得好看,请点这里↓↓↓

巧家融媒
“巧家融媒”是巧家县融媒体中心的官方账号,是发布时政报道、权威信息,对外宣传巧家的重要发布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