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巧家县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巧卫健联发〔13〕号)文件精神,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认真准备、积极申报。经我局组织县级临床检查质控组进行综合评估,巧家县大寨镇中心卫生院等2家医疗机构的部分检查检验项目拟纳入县级第一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23日至30日,若有异议可于2024年11月30日前向巧家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药政股反映。
来源丨巧家县融媒体中心 微信 @巧家融媒(ID:qjrmwx)丨巧家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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