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民和县民政局关于担任邓鹏遗产管理人的公告
政务
2024-11-29 10:06
青海
关于担任邓鹏遗产管理人的公告
兹有自然人邓鹏,男,1981年1月20日出生,2021年11月21日因病死亡,生前居住在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公园北路12号香格里拉●民和花园1幢2单元2011室,身份证号:630103198101201636。依据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青0222民特2号民事判决书,查明邓鹏去世时未婚无配偶,无子女,母亲已去世,其父亲邓洪山、祖母马秀英作为法定继承人均已明确表示放弃遗产继承。本案中邓鹏系城镇居民,且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的其他继承人,故指定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民政局作为邓鹏的遗产管理人。1.若有邓鹏的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与邓鹏存在遗赠扶养关系的人、依靠邓鹏扶养的人、对邓鹏扶养较多的人,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说明人的身份证明;(2)说明人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2.若有邓鹏的债权、债务人,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债权、债务人的身份证明;(2)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存在的证明材料。3.若有其他对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民政局担任邓鹏的遗产管理人有异议的人士,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2)异议人的理由及证明材料。为确保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请上述相关人士在公告期限内将书面材料邮寄至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一号楼(7层)。联系人:刘辰飞。联系方式:13971431209。本公告的期限为三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监制| 白林娟
责编| 岩 子
来源| 本公告由民和县民政局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