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法治日报》新媒体 | 湖南安仁法院:“执”笔伏“案” 绘就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图景
政务
2024-11-22 15:47
湖南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法护营商执行不歇。湖南郴州安仁县法院以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深耕案件调查,巧用“活封”“活冻”等方式,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让执行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企业和胜诉当事人。今年以来,安仁法院执结涉企案件413件,受理涉企财产保全案件171件,为企业挽回损失8600万余元,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法官,你要是冻结了我们的银行卡和微信,我们公司怎么开得下去啊!”一边是不断诉苦的被执行人,一边是焦急等候货款的申请人,考虑到双方企业经营困难的现状,陈亚琳法官决定联系双方磋商和解,“绝对不能机械办案,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让企业能够继续发展。”陈亚琳说道。时间拉回2022年,湖南某建设项目管理公司欲开发某房地产项目,遂与安仁某环保建材公司签订《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约定环保建材公司为此项目提供混凝土,项目完工后建设项目管理公司仅支付货款440万余元,尚拖欠280万余元,环保建材公司多次催讨未果,于是起诉到法院寻求帮助。经调查,法官了解到,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并非恶意拖欠货款,由于企业目前资金周转困难实在无法立即履行案款,若强制冻结相关账户反而会影响企业经营甚至降低其清偿能力,经过反复磋商,各方当事人最终签订了“活查封”11间门面用于偿还本金及利息的执前和解协议,约定后续建设项目管理公司的房产销售款、银行贷款、拨付项目工程款等优先用于偿债,双方生意伙伴握手言和重归于好,让企业有足够时间“回血、造血”。据统计,2024年以来安仁法院使用动态查封方式处理涉企纠纷20余起,以“放水养鱼”的方式,兼顾各方当事人利益,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10余家企业化解争议后恢复正常经营。在一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湖南某建设公司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财产,向安仁县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江西某建设集团名下980余万元。原来,早在2016年,双方就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2022年1月申请人按约交付涉案工程并结算确认工程款,但直到今年7月,被申请人仍拖欠余款及利息合计980余万元。案件受理后,安仁法院利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申请人名下有多个银行账户,考虑到本案双方均为企业,冻结银行账户会影响工资发放、企业的后期发展等,在多次与申请人沟通后,最终申请人同意仅冻结其银行存款500余万元,其他涉工资账户则暂不冻结,既依法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又最大限度减轻了被申请人的负担。最终,江西某建设集团主动履行了剩余案款,真正达到了以保促执的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安仁县法院细化《保全问题的若干规定》,规范冻结程序,审慎采取冻结措施,通过失信惩戒“预处罚”机制,对决定采取惩戒措施的被执行人给予一定的宽限期,督促30余家企业按期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减轻企业诉累,实现互利共赢。欠薪问题既关系到企业诚信,又关乎民生保障。不久前,安仁法院执行局为17名农民工追回拖欠2年的劳务工资,一揽子化解劳动者的“忧酬烦薪”事。2022年5月,原告阳某某等17人受雇于被告唐某某、侯某某,负责某足浴城的水电、油漆等施工。工程完工后,被告唐某某、侯某某拖欠施工款一直未付。阳某某等人追薪无果,一筹莫展诉至法院。今年1月,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两被告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阳某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两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其依旧拒绝露面逃避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后执行法官查获到被执行人唐某某在郴州某居住地的线索,带领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被执行人唐某某带走并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最终唐某某主动想方设法把案款履行到位,将拖欠许久的劳动报酬交到了17名农民工手里,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近年来,安仁县法院坚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理念,打出“强执+善执”组合拳,对暂时没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加强沟通疏导,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对拒不配合、恶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果断采取拘传措施予以惩戒。截至10月,安仁法院2024年展开涉企业债务、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集中执行行动6次,执行到位金额2100万余元,刚柔并济纾企困解民忧,进一步规范诚信经营、保障安心就业、提振企业信心。安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华表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优化营商试金石,我们要不断丰富司法助企、暖企、护企、兴企举措,绘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画卷,彰显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与担当。
作者:阮占江 帅标 李杰
来源:《法治日报》新媒体 法治号
编辑:曾文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