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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一项对成都蓉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因在检测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时未按照标准规定进行,却出具了合格的检验报告,受到了严厉处罚。
据悉,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9月14日对成都蓉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调查发现,该公司在2024年6月29日、8月7日和9月3日三次检测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时,均存在未按照标准规定的转速和车速进行检测的问题。尽管如此,该公司仍出具了上述车辆的合格检验报告。
具体而言,2024年6月29日,成都蓉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使用自由加速法检测重型柴油车川ACL279排气污染物时,第三次检测时发动机转速未达到额定转速2100r/min,但公司仍出具了该车排气污染物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报告。而在2024年8月7日和9月3日的检测中,该公司分别使用加载减速法检测重型柴油车川AAQ655和柴油车川AS8969排气污染物时,也存在类似问题,即扫描功率时车速或油门开度未达到规定要求,但公司同样出具了合格的检验报告。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认为,成都蓉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因此,该局于2024年11月对成都蓉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390元,并处以罚款242,500元。
此次处罚不仅是对成都蓉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规行为的惩罚,更是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一次警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其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大气污染防治的效果。因此,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车主和驾驶员,在选择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时,应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机构进行检测,以确保自己的车辆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共同为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将继续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共同营造美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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