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提升三大专项行动】矛盾纠纷“用心解”,平安和谐“最优解”

政务   2025-01-18 19:13   江西  

为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

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近日

调解多起矛盾纠纷

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01

1月14日13时许,良山派出所接到刘某某报警称,自己在良山镇某建材公司内与廖某某因退押金事宜产生纠纷。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得知,货车司机刘某某在平台上接到了廖某某下的订单,要将一批设备运到外地,接单后刘某某在平台支付了押金。当刘某某将货车开到现场后,发现设备的尺寸与廖某某在平台描述的不符,于是拒绝运送,并要求退还押金。但廖某某表示该设备是可以拆卸的,符合平台标准,不同意退还押金,为此双方发生争吵,险些引发肢体冲突。


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先稳定双方情绪,随后通过讲情理、说法律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调解,最终双方都愿意各退一步,达成了和解。


02

1月13日,下村派出所民警在日常走访中了解到,吴某甲和同村村民吴某乙前段时间因为柴火一事发生了争吵,至今未能和解。随后民警找到双方当事人了解详细情况得知,2024年12月26日8时许,吴某甲出门拾柴火,经过吴某乙家侧门通道口时,看到通道口放着几根干柴,以为没有人要,便将柴火拾起,准备走时被吴某乙看到并将其拦住,表示这柴火是她家的,要求吴某甲放下柴火。随后,双方发生口角,继而引发肢体冲突。


民警在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当即与村委干部取得联系,将双方约至村委进行调解。但双方情绪比较激动,在调解过程中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都是一个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有什么事咱们好好说。”民警本着化解矛盾维护邻里和睦的原则,与村委工作人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双方各自的想法和诉求,并劝解双方应和睦友善相处。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签订调解协议书。




供稿:良山派出所、下村派出所
编辑:傅瑜琼  校对:邹强  审核:邵凯

渝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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