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上网需守纪,“翻墙”违法不可取

政务   2025-01-14 19:04   江西  

网络在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

也隐藏着诸多风险
网络“翻墙”就是其中之一

什么是网络“翻墙”?

    “翻墙”是指绕开相应的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非法访问境外服务器内容的行为。此类行为会将自身暴露在国际互联网中,极易遭受病毒、黑客等网络攻击,使得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甚至危害到国家安全。



案情回顾


近日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网安大队

在工作中发现

有人未经批准访问境外网站

并在境外网站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经查

孙某某因与某公司老板发生经济纠纷

需要老板个人信息进行民事诉讼

但孙某某不愿意花钱请律师

于是动起了歪脑筋

使用翻墙软件访问境外平台

非法获取老板个人信息


目前

违法行为人孙某某

因“翻墙”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擅自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第八条规定:接入网络必须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

接入单位拟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有权受理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申请的互联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申请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国际联网经营业务。

接入单位拟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应当报经有权受理从事非经营活动申请的互联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接入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

申请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提供其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性质、应用范围和主机地址等资料。

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的格式,由领导小组统一制定。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用户)使用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网络,需要进行国际联网的,必须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

第十四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网络“翻墙”是违法行为

广大网民在上网时务必守纪

非法“翻墙”将受到公安机关的严肃处理




供稿:网安大队
编辑:傅瑜琼  校对:邹强  审核:邵凯

渝水公安
宣传公安工作,服务百姓民生,加强警民互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