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私利
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这不仅仅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更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水北派出所
办理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水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摸排时
发现一男子从民房内
搬运烟花爆竹到门口的三轮车上
民警见状立刻上前询问
得知该男子并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随后民警对民房进行检查
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64件(箱)
经查
该男子邓某某为谋取利益
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
私自从外地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
放置在其儿子家中
准备春节前卖出去
没想到被民警抓了个正着
该民房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
周边有居民房屋且有人居住
严重影响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目前
民警已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扣押并转运至安全场所
违法行为人邓某某
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安全无小事, 警钟须长鸣。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运输、储存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市民朋友切勿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特别是存在小区、居民住宅或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厂房、仓库等场所内。如发现上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