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点题整治”工作以来,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大对中小学食堂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查处古田县某中学未按规定接收确认追溯信息案
2024年11月6日,古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古田县某中学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学校食堂未按规定接收确认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古田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
2024年10月16日,古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古田县某中学食堂进行检查,发现该食堂食品留样不全,备餐间内排水沟盖板与排水沟存在一定缝隙且部分刀具未区分标识。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古田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查处古田县某中学未案规定实施食品留样案
2024年9月3日,古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古田县某中学食堂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中学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古田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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