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安局以试点派出所模式为“改革样板”,总结经验,下发了实施方案,以四项举措确保“一窗通办”工作落地见效。
下放业务事项清单。把与群众关系最密切、办件量最多的公安服务事项向各分县局服务窗口下沉和集成。首批下放包括户政业务、交警业务、治安业务、网警业务、出入境业务在内的36项业务权限。包括原有82项户政业务,全市公安分县局“一窗通办”服务窗口可办理或代办公安服务业务共计118项。
统一规范“一窗通办”窗口标识。下发《大庆市公安局“一窗通办”服务窗口工作机制》,制定公安政务服务窗口管理规定,推动实现“一窗通办”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化统一管理。
设立“15分钟”办理窗口。针对无犯罪记录证明、非正常死亡证明、被拐儿童身份证明3项新增业务需要,在全市21个公安分县局综合服务大厅设立“15分钟”办理窗口,由专人专岗负责承接受理,力争实现业务办理立等可取。
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在全市所有“一窗通办”公安政务服务大厅、户籍室和派出所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接待群众咨询和投诉,协调解决问题,反馈处理结果,监督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