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姜堰禁放区域已划定!

时事   2024-12-31 14:49   江苏  


元旦快到啦!除夕快到啦!

不少人想燃放烟花爆竹的心

蠢蠢欲动

但要知道,烟花虽美

安全更贵!

元旦、春节期间

姜堰请各位市民

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受伤危险


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

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

燃放时由于没有防范措施

和防护设备的保护

极易炸伤脸部和眼睛

造成人员受伤

特别是儿童


火灾隐患


烟花的燃烧温度根据配方不同

最高可达1300℃

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

高空烟花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

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以及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姜堰区禁放范围



启扬高速以南、周山河以北、盐靖高速以东、天目山街道和罗塘街道东侧边界线以西形成的区域(启扬高速以南溱潼镇区域除外)。


禁放区域外

还有哪些地点不能放?






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纪念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地;

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敬老院、儿童福利院;

商品交易市场,住宅小区;

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城市快速路沿线;

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城市绿地、河道,饮用水源保护区;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销售场所,输气(油)设施,架空电力线和通讯线路、有线广播线下方以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处罚措施



违反《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放区域燃放、在禁放地点燃放、在禁放区域和地点外不按照规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举报方式

↓↓↓

举报违禁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电话:110


想看烟花的市民朋友们

也不要失望

今天晚上

溱湖跨年烟花秀正式开始

想去的朋友们现在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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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即将到来的2025年增添一份仪式感!




编辑:钱云鹏

审核: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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