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遇难的商场火灾,15名消防干部被追究责任,其中4人刑事责任

百科   2024-09-07 09:06   山东  
这是发生在改制之初的一起商场火灾,四川达州好一新商贸城火灾。火灾亡1人,但是损失巨大,整个商场几乎烧光,损失9000余万元。
这起火灾2018年6月1日17时发生,6月6日10时彻底扑灭,历时近5天,四川消防总队调集17个支队、182辆消防车、839名官兵赶赴现场处置,应急管理部消防局调集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29辆消防车、254名官兵赶赴现场支援。
这起火灾同时也是追责最严厉的一次火灾,共追究刑事责任15人,党纪政纪追究33人。同时,这起火灾尽管消防队伍连续奋战近5天,灭火灭得非常辛苦艰难,但仍然追究了消防时任支队长等4人刑事责任,追究了副支队长、大队长等11人党政纪责任。
1、火灾基本情况
2018年6月1日17时52分许,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塔沱市场好一新商贸城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51000平米,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210余万元。

2、消防部门的主要问题

达州市消防支队对好一新商贸城消防安全失管失察,处罚卷宗弄虚作假,审核把关不严。
在消防设计审核时对消防设计图纸等资料未认真进行资料审查,在申报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受理了消防验收申请,验收时未发现并指出建筑申报验收面积90458平米与审核79352平米面积不一致,未对好一新商贸城申报消防设计与验收面积不一致和将部分消防通道、疏散通道违规改建为商铺等问题提出质疑并予以纠正,违规通过消防验收。
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对好一新商贸城进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经办人员未到现场检查;对好一新商贸城消防监督执法不到位,指导隐患整改不力。
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没有对该冷库进行认真检查,没有对违规改建冷库的问题提出质疑并纠正,没有及时发现冷库租户私拉乱接电线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治。

3、对消防人员的追责情况

(1)吴胜勇,市消防支队时任支队长,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罗泽,市消防支队防火处法制科时任科长,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许宏伟,市消防支队防火处时任参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王德银,市消防支队防火处时任参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郑生权,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给予政务记过。

(6)杨栩,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给予政务记过。

(7)邓文强,市消防支队防火处时任处长,给予党内警告。

(8)吴胜才,市消防支队防火处时任处长,给予党内警告。

(9)陈发剑,通川区消防大队参谋,市消防支队防火处时任参谋,给予政务记过。

(10)冉丹,市消防支队后勤处长、市消防支队防火处时任参谋,给予政务记大过。

(11)殷凤麒,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审核验收科科长,给予政务记大过。

(12)潘潇,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参谋,给予政务警告。

(13)邓勇春,通川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政务记过。

(14)段庆年,通川区消防大队参谋,政务记大过。

(15)罗浩仁,通川区消防大队时任参谋,党内警告。

消防安全管理员
专注于消防知识分享。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