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 | 左中法院推出“承诺+告知”提示 向虚假诉讼“亮剑”

政务   2025-01-02 11:59   内蒙古  

随着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诉讼进行维权,滥用诉讼、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的行为也随之频发。为进一步净化诉讼环境,防范、打击虚假诉讼,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左中法院积极推行落实“承诺+告知”机制,在立案环节向当事人发放《诚信诉讼风险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营造诚信、权威、公信的司法环境。




建立诚信诉讼告知和承诺机制




推行《诚信诉讼风险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旨在全面打造司法诚信体系,营造诚信诉讼环境,针对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情形、不诚信诉讼行为的惩戒措施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有效压缩虚假诉讼生存空间。工作人员在立案审查阶段,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在通知原告受理和向被告送达起诉材料的同时,以书面的告知书向当事人释明虚假诉讼的风险和法律后果、诚信诉讼的具体要求等,并要求当事人在《诚信诉讼风险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上签字、捺印,明确告知诉讼参与人正当行使诉讼权利及非诚信诉讼应当承担的责任和法律后果。




建立防范与惩戒机制




建立预警制度,及时释法明理。在立案审查阶段,对诉讼参与人是否属于虚假诉讼、滥用诉权等予以识别,对属于上述重点人员的诉讼参与人予以标记,并及时向审判和执行部门发出预警。一旦发现诉讼参与人等有虚假诉讼、滥用诉权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向当事人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告知其非诚信诉讼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制作书面笔录存卷,促使当事人在了解相关法律风险和后果的基础上,更加严谨对待司法诉讼,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左中法院编印《诚信诉讼风险告知书》和《诚信诉讼承诺书》,推行诚信诉讼告知承诺制度,是积极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进一步提升司法威慑力,维护司法权威的一项重要举措。左中法院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虚假诉讼,压实压紧责任,以铁腕手段守护公平正义,实现司法可信赖、正义可期待、权利可保障,增强当事人诚信意识,共同营造尊法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法治环境。



来源 ┃ 科左中旗人民法院

编辑 ┃ 郝佳瑞
审核 ┃ 韩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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