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小·招生】2024年玉林市玉东新区第七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文摘   2024-07-12 21:46   广西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27号)、《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市教函〔2024〕127号)、《玉林市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4年玉林市玉东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玉东教文体旅发〔2024〕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24年玉东新区实际情况,玉林市玉东新区第七小学将依法、依规做好2024年秋季期新生入学工作。




校服加持,在这一寸一、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 “十项严禁”等规定,确保新生入学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等规定,确保新生入学工作有序高效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照“户籍地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均衡编班”的新生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

(三)坚持公平公正。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新生入学政策,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四)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程序和学籍管理,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五)坚持科学统筹。根据入学对象条件、公办学校学位和就读需求等情况,科学统筹玉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新生入学工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各类群体受教育权利。


二、服务范围

(一)路段范围:
(一)路段范围:二环东路(江滨路至人民东路段)以东,人民东路(二环东路至纵三路段)、横二路(纵三路至纵五路段)以南,纵三路(人民东路至横二路段)、纵五路(横二路至大囊路段)以西,横七路(纵五路至纵一路段)、纵一路延长线(纵一路至江滨路段)、江滨路(纵一路延长线至二环东路)以北范围内。

    (二)具体社区和楼盘:

大囊社区、东方巴黎湖岸、和馨园二期、东城风尚、荣和尊府等。

三、新生入学规定

(一)入学对象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含此日)前出生〕,具有玉东新区第七小学服务范围内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一)入学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含此日)前出生,具有玉东新区第七小学服务范围内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入学类别及所需审核的材料

1.A类:地段生。地段生户籍在玉东新区第七小学服务范围内,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含此日)前,且其法定监护人有户籍地址服务学校范围内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1)有下列情况的地段生如学校学位紧缺的,将进行统筹安排:
①适龄儿童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户籍;
②玉东新区辖区内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如父母在城区无房,实际居住在集体户口登记住址,到市房产登记中心开具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可在户籍划定的服务学校就读);
③法定监护人房产占比不足100%:所购房产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与兄弟姐妹或其他亲戚合资购买,所持房产产权占比不足100%;
④祖辈房产,适龄儿童随祖辈居住:若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合户不满3年; 
⑤房产未实际入住(由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实际入住情况进行入户调查);
⑥户口迟于2024年7月10日(含此日)前迁入的。


(2)地段生核验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存档)

①大囊社区的适龄儿童入学现场审核所需材料: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到户口所在地划定的学校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证明);

②东方巴黎湖岸、和馨园二期、东城风尚、荣和尊府的适龄儿童入学现场审核所需材料: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到户口所在地划定的学校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a.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证明);
b.相关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小区楼盘的提供)

2.B类: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驻玉东新区范围内现役军人、军烈士(经法定审批机关批准并发给《革命烈士证明书》,下同)、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等的适龄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玉东新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在玉东新区连续工作满2年的有突出贡献的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等的适龄子女。
此类政策性照顾生在网上报名,并由所在单位统一收集材料后,于7月30日到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招生办审核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存档):
(1)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2)相关辅佐材料:
①军官证、相关证书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材料;②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相关证明材料;③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证明材料;④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人才证明材料;⑤在玉东新区连续工作满2年的有突出贡献的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证明材料。


3.C类:以所购房产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
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独立房产,以房产申请就近统筹入学的适龄儿童。
C1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独立房产,以房产申请就近统筹入学的适龄儿童。
C2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但未实际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统筹入学的适龄儿童。
C3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购买房产未交房未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统筹入学的适龄儿童。
C类随迁子女核验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存档):
(1)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证明);
(2)相关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

现场审核材料后,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人员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4.D类:以《居住证》申请入学或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子女。

法定监护人持有玉林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法定监护人为2023年和2024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中的随迁适龄儿童。

D类随迁子女核验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存档):
(1)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证明);
(2)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家长提供《居住证》复印件,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核实);
(3)经相关部门认定的2023年和2024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5. 量化打分

为做好C类、D类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C类、D类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打分如下:

(1)基本分值(50分)

①户口簿: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簿(10分);

②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10分);

③合法居住场所证明资料,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20分):a.居住类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20分);b.购房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15分);c.租房合同(10分):房屋租赁合同(3分),房东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发票(7分);

④在玉东新区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10分):a.经商营业执照(10分);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5分)。

(2)加分(15分)

①经相关部门认定的2023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随迁子女加5分,2024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加4分;

②玉东新区经商、务工,每年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

③缴交有“五险一金”每项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凡是发现家长提供入学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其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并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随迁子女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或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不真实的,不享受随迁子女待遇。


五、入学顺序


 (三) 入学顺序

优先录取A类和B类,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C类、D类。C、D类由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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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名、审核、审批、录取顺序


分A类、B类、C类、D类在网上填报新生信息。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26日。
2.报名方式: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入学专栏进行在线填报(网址:http://yz.yledu.net.cn)。注:系统默认填报的入学信息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如果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 2024年7月27日-28日到玉东新区第七小学现场报名。

3.现场核验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家长自行打印《2024年新生个人信息表》(附件1),按照学校安排分批错峰到校,仅限一名新生家长和新生,带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7月27日-28日玉东新区第七小学进行原件核验和提交复印件,由学校工作组负责审核材料和已填报的信息,工作组负责人必须在材料复印件上核验签名,如为现场报名的,学校工作组负责人对报名材料审核签名后,同时要把适龄儿童报名的信息录入系统。
7月28日之后,新生入学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所报读学校信息均不能再更改。
4.新生名单公布时间、方式
(1)公布时间:2024年8月16日。
(2)公布方式: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入学专栏进行查询,网址:http://yz.yledu.net.cn 。

(3)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2024年8月17日—18日。
领取地点:玉东新区第七小学 
5.其他规定
如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学校不能保证提供新生学位,不再视为户口所在地学校规定的入学服务对象: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但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③已入小学就读且注册办理有学籍的;④适龄儿童不到户口所在服务学校报名,而是到其他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四、规范学生转学

(一)入学对象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含此日)前出生〕,具有玉东新区第七小学服务范围内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转学是指除起始年级新生以外,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申请转入玉东新区中小学就读。
(一)转学条件
1.在外就读转回:玉东户籍在玉东新区外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求转回玉东新区就读。
2.同区转学:原则上玉东新区范围内不允许转学(学位紧缺的城区学校转到学位空余的社区学校除外)。


(二)转学办理
1.办理时间:2024年7月30日—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办理地点:玉东一中(初中)、玉东二小(小学一组、二组)。
3.所需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地址页、户主页、学生页);
②学生学籍信息卡。
4.转学安排原则:由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入学,并严格控制班额。
5.转学录取通知时间:开学第一周内。家长接到电话通知转学结果后,持户口簿到安排就读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五、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规范适龄儿童延缓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入学


(一)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中小学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健全“双线四包”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做好适龄儿年入学组织和劝返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稳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二)规范延缓入学。适龄儿童因为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提出明确意见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方能延缓入学,如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近就便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通过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4年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29号)要求,各中小学要全面摸排准确掌握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情况,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工作。
在学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探索建立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制度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我校实际,成立玉东新区第七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2024年新生入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内容。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要做好招生期间的服务工作,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

(三)完善新生入学预警机制。加强对本校服务范围内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对学位缺口较大的,要提早谋划,积极应对及制订学生分流方案,并做好宣传引导,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

(四)严肃招生纪律。实行“阳光招生”,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审批程序;按地段计划招生,对报名入学材料严格审核,把握好年龄关、地段关、学位关,杜绝出现超大班额。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出现大班额。对于违反招生政策的,都要及时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违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适用范围

本简章适用于玉东新区第七小学2024年秋季期招生。
玉东新区第七小学咨询电话:0775—2620191
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0775—2830256、 0775—2689353。
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咨询地址:玉东新区棠梨路333号玉东小学东门(玉东派出所旁)(该咨询点工作时间从2024年7月8日开始)
招生监督电话:0775—2332603。
玉东第七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如有不尽事宜,或更改变动,将会及时出示公告说明,敬请各位家长在开学前(8月18日前)密切关注玉东第七小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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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敏敏

终审:周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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