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虽能增添节日的喜庆气氛,但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还会产生大量的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限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临政发〔2024〕21号)规定,今年禁止燃放区域扩大,主城区和杜桥镇为全时段禁燃禁放区域。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遵规守纪,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在禁燃放区内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不在禁燃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在禁燃区域外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切实维护安宁生活环境,守护临海蓝天白云。
积极参与,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传播者。积极开展禁燃政策宣传,主动向亲朋好友、邻里同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规定,倡导文明绿色过节,少放烟花爆竹,共同营造良好的禁燃社会氛围。
守护环境,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积极关注身边的环境和安全问题,对违反禁燃相关规定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主动向公安等部门举报,敢于向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少一点烟火,多一份清新;少一分危险,多一份安宁。请广大市民朋友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美丽临海,过一个绿色、祥和、安宁的新春佳节!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2025年1月15日
除了上述区域以外
下面这些地点及其100米范围内
也不行!
也是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禁燃区域
1.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消防重点单位;
4.军事设施所在地;
5.山林等重点防火区、消防重点单位;
6.风景名胜区域、临海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绝对保护区;
7.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
8.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9.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10.商品交易市场和建筑工地;
11.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除禁燃区域之外
我市的其他行政区域范围
均为限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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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除农历除夕前一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七、正月初八、正月初九、正月十四、正月十五外,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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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汪璐霞
一 审:郭碧媛
二 审:牟 再
三 审:张微煦 来 源:临海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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