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风锁不住流云,流云带不走书香。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咏世德之骏烈,诵先民之清芬,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高二语文组精心策划并成功举办了读书月系列活动。从“语辩启智,书香论道”的激烈辩论赛,到“书汉字之韵,写经典之美”的静心书法展,每一场活动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的同时,也在无形中激发了学生对知识的渴求和对美的追求。
活动一辩论赛:
听说先行辩真理
10月31日下午18:50分,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高二语文组读书月系列活动之“语辩启智,书香论道”辩论赛在崇文报告厅圆满落幕。
本次比赛作为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第一届辩论赛,以“语辩启智”为宗旨,通过“书香论道”的形式,在思维的碰撞与语言的交锋中,展现了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学子慎思明辨的风采。本次活动充分激发了学子们对辩题的讨论热情,在校园内掀起了一股勤于思考、敢于思辩的浪潮。本次比赛共分为班内赛、楼栋内初赛,楼栋间半决赛、决赛四个环节,每一场对决都是唇枪舌战,没有硝烟的较量,为全校师生呈现了一场场思维与语言的盛宴。
妙语连珠显才思
针锋相对明真理
崇文崇智,真理无穷去不舍,
明仁明理,论到沧桑语便明。
半决赛第一场对决双方分别是崇文A栋与明理C栋代表队,两队的辩题是“现代社会更需要通才还是专才?”;半决赛第二场是崇文1栋代表队和崇文B栋代表队,两队的辩题是“沉默与愚昧何者更可怕?”。
评委点评精彩镜头
半决赛于10月23日采用线上和线下同步进行的形式隆重进行。辩论赛现场气氛热烈,辩手们唇枪舌剑,不仅展现了个人的学识和才华,也传递着团队协作的精神。在现场观看辩论的同学们,被辩论赛现场的激情点燃,不自觉地参与到讨论中,也为辩手的精彩观点和敏捷思路频频喝彩,经过双方激烈的角逐,半决赛获胜的双方分别是:明理C栋代表队和崇文B栋代表队。两场比赛最佳辩手为何珍与任志诚同学。半决赛激烈的角逐决定了明理C栋代表队将与崇文B栋代表队于10月31日角逐冠军,崇文1栋代表队与崇文A栋代表队将争夺季军。邵光珂老师、王文静老师、郑冯贵老师对半决赛进行了精彩点评。
观众席喝彩瞬间
决赛于10月31日17:30在崇文报告厅隆重开始,出席本次活动的领导有刘盛举校长、余小调主任;决赛的评委有高二政治组王文静老师,历史组许采柔老师,语文组孙威老师、郭研芳老师、王晓英老师。
辩是辩非辩天下公理,论古论今论人间万象
崇文1栋 VS 崇文A栋
文明行为更需要靠自律
VS
文明行为更需要靠他律
以辩促学、锲而不舍,方能胜人胜己;
以辩会友、博采众长,终可成长成才
崇文B栋 VS 明理C栋
人更应该自我展示,推荐自己
VS
人更应该沉潜深耕、和光同尘
辩字双辛十年一剑,方知大道苦中求。论字一言胜于九鼎,忠于明辩胜雄辩。允公允能,心而有朋今论道。本次辩论赛的决赛阶段更是高潮迭起,各队伍辩手为证明自己的观点而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他们辩才无碍、口若悬河,充分展现了当代高中生的思辨能力和对人生及社会问题的深刻洞察。经过楼栋初赛、半决赛、决赛,这四支代表队在不断地思维碰撞与观点切磋中为我们呈现了一场令人难忘的决赛。最终冠军队伍为崇文B栋代表队,亚军为明理C栋代表队,季军为崇文A栋代表队,优秀团队为崇文1栋。决赛两场最佳辩手为谢经宇、任志诚,从半决赛到决赛全场最佳辩手为任志诚。
本次辩论赛旨在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引导学生学会对话题进行分析、立论、佐证与反驳,从而提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正如余小调主任所总结的,此次辩论赛的意义更在于鼓励全体同学们多积累、多阅读、多思考。当同学们能够运用文学、哲学、历史等领域的知识思考人生之问时,真理就将愈辩愈明。
活动二书法展:
读写赓续书智慧
在书香浓郁的读书月里,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高二语文组不仅举办了精彩的辩论赛,还开展了另一项意义深远的活动——“书汉字之韵,写经典之美”。此次活动旨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同学们在书写中感受汉字的魅力,体会经典作品的深厚内涵。
在本次活动中,全体高二学生共同书写了唐代诗人李白的传世佳作《将进酒》。通过书写这首经典之作,同学们不仅锻炼了书法技艺,更在字里行间中深刻品味了李白的诗意情怀。
在书写过程中,同学们不仅注重字形的美感,更追求内容的理解与情感的表达。他们仔细品味《将进酒》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努力将诗中的意境与情感融入到自己的书写之中。这种用心与专注,不仅提升了他们的书法水平,更让他们对经典作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感悟。
活动结束后,高二语文组评选出了一批优秀作品进行展示与表彰。这些作品不仅展示了同学们的书法才华,更传递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爱与传承。
通过此次“书汉字之韵,写经典之美”活动,同学们不仅促进了书法技艺的提升,更在书写中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在未来的日子里,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将继续举办丰富多彩的读书月系列活动,为同学们提供更多展示自我、提升能力的平台,让阅读成为校园常态,让书香浸润每个人的心田。
文字丨杨丹丹
图片丨陈富豪
编辑丨李佳亮
初审丨康妍君
再审丨教务处
终审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