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的要求,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主要目标:支持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以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分股等资产为抵押,从人民银行换入高等级流动性资产,增强资本市场稳定性。
具体任务: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
关键措施:创设SFISF,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以资产为抵押,从人民银行换入高等级流动性资产。
SFISF(Securities, Funds and Insurance companies Swap Facility): 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
影响领域:资本市场,特别是证券、基金、保险公司。 执行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首期操作规模5000亿元,视情可进一步扩大操作规模。
增强资本市场稳定性,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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