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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一房东王女士欲急售房产,向长期租客李先生提出190万售房意向,遭拒后转售他人仅170万。
租客李先生得知后愤然起诉,索赔二十万,法院最终作出裁决。
1案件回顾
杭州的王女士,因为生意上遇到了困难,需要一笔钱来周转。
她想到了自己的一套小区房,决定卖掉。
她首先想到了自己的租客,李先生。
李先生是个蛮不错的租客,对房东有礼貌,又按时交房租,职业也稳定,几次都赞美这个房子,对房子有感情的。
王女士觉得,把房子卖给他,是个不错的选择。
于是,她找到了李先生,跟他说起了卖房的事。
从220万谈到190万,王女士已经觉得这是她的底线了。但李先生似乎还是不太满意,他一直在压价,对房子也有些挑剔。
王女士:“190万真的是最低价了。”也许李先生真的觉得太高,又或者知道房东急需钱,还会更低,反正一直表示这个价格有点高,希望能便宜一些。
两人就这样,讨价还价了一个月。
时间一天天过去,房价也在慢慢下跌。
王女士等不起了,她不能再和李先生耗下去。开始寻找其他的买家,希望能尽快把房子卖出去。
最终,王女士找到了一个愿意出170万买下房子的人。
虽然比她最初给李先生的价格要低,但考虑到自己急需钱,而且这个价格也是可以接受的。
王女士本以为,卖房的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但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李先生得知房子被以更低的价格卖出后,竟然一纸诉状将她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20万元。
她不明白,自己卖自己的房子,怎么就招来了这样的麻烦。
李先生的起诉,又是基于什么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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