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耳朵
来源|王耳朵先生(ID:huangezishi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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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条新闻接连刷屏,看得多少人既心痛,又气愤。
河北保定,一父亲带着11岁的儿子球球在公路上,参加骑行拉练。
悲剧发生得很突然。
球球不慎摔倒,连人带车,跌倒在对向行驶过来的小汽车车轱辘底下。
当时汽车左右都有骑行的人,司机根本没办法躲避。
球球遭小车碾压,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球球父亲跪在地上,抚摸躺在血泊里的孩子,声嘶力竭地哭喊:
“球球,坚持住啊!你别吓我!”
可为时已晚。
网传多段视频显示,他们骑行的道路是双向公路,右侧有虚线,是非机动车道,但车队偏偏在机动车道疾驰。
他们当时的车速已经达到了37公里每小时,大人都骑不稳,何况一个11岁的小孩。
视频里,球球不断对爸爸喊着:
“慢点儿,慢点儿,我跟不上了。”
他父亲充耳不闻。
直到孩子摔到对向车道,悲剧发生。
令人气愤的是,这起事故,不是意外,而是危险因素的重重累积。
依据法律法规,未满12周岁的儿童是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的。
而且球球骑的是成人公路车,和他的身高体型明显不适配。
球球爸爸就这样带着他骑了好几年。
还有人扒出,从21年开始,就有网友曾提醒球球父亲,孩子太小,骑行那么快容易出事故,更不要在快速路骑行。
反而被他回怼:“跟你有关系吗?还轮不到你来管。”
别人好心提醒他“小家伙跟那么近,不怕追尾吗?”
他点赞回复的评论“骑行阻力很大,离得近叫蹭风”,内涵好心人不是圈内人,不懂骑行的专业术语。
就在出事前不久,一位十几年的骑行老玩家提醒他,群骑注意事项有不紧跟、不并行的说法。
他也没在意,直到孩子被他作没了。
人教人,学不会,事教人,一次就会。
再悲痛的哭声,再苦涩的眼泪,都换不回儿子的性命。
而球球,原本有三次活下来的机会。
如果他父亲听劝,守法,不让11岁的他骑行,骑成人公路车。
如果他父亲不带着他骑上机动车道。
如果他父亲在听到球球喊“慢一点”的时候,停下来。
这是最后一次救命机会。
可世上没有如果。
事到如今,苛责这位父亲也于事无补。
余生,他可能都会活在自责里。
最可怜的是球球的母亲。
球球事故发生后第二天,广东湛江,又发生荒唐一幕。
夜色中,一男孩和妈妈闹脾气耍赖。
妈妈拖拽着他过马路,男孩犟着脾气不愿走。
多次拉扯后,男孩一屁股躺在地上,不愿起来。
妈妈脾气也上来了,扔下男孩走开,任其躺在车流不息的马路上。
可就在她走开的同时,一辆黑车右转驶进孩子躺着的小路。
她回头看了几眼,明明看到车开过来了,一没去提醒司机路上躺着个人,二没有赶紧回头把孩子拉起来。
就这样没有任何动作,径直离开。
直到黑车后轮碾轧过孩子,才慌慌张张地跑到孩子身边。
好在孩子命大,只是受了伤,没有生命危险。
及时送去医院后,经治疗已经出院。
这个视频看得人极其气愤。
“马路不是你家客厅,怎么敢把孩子扔在那?”
现在年轻父母的教育观念多是“随你怎么撒泼打滚,我绝不惯着”,这点没错。
但教育归教育,得分清场合。
以往那些新闻,孩子在商场无理取闹,父母站在不远处看着,那是安全、可控的环境。
真有在大马路上胡搅蛮缠的,有分寸的父母至少也会把孩子转移到安全地带,再跟他对峙。
小孩子不知道后果,大人心里得有数吧。
这样撒手不管,真出了事,和间接杀人有什么区别?
人总是心存侥幸。
“孩子就在我身边,能出什么事?”
“就离开一两分钟,没关系的。”
去年上海4岁的黄元芯,在海滩失踪。
她爸爸只离开了十余分钟,回来已经不见女儿的身影。
他不知道,小朋友的十分钟是很漫长的。
那片沙滩不仅不是景区,反而是贴着“下水危险”的野滩涂。
非开发好的景点,野滩涂,潮汐涨落,人流杂乱,没有防护,黄昏,四岁女孩,独自一人……
这些要素叠加在一起,已经足够危险。
但她的家人没有一个察觉到不妥,也许觉得“这么多人看着,不会出事”或“我在孩子身边,很安全”。
可悲剧偏偏找上门。
我们总是高估自己的控制能力,低估风险发生的概率。
就像上文里湛江那位妈妈,已经回头看到车开过来了,却没当回事。
可能也是同样侥幸:
“那么大的孩子躺在那,司机还能看不见?肯定会停下来的。”
然而孩子恰巧处于司机视线盲区。
再说,以一个正常人的视角,谁会想到会有父母把孩子丢在马路中间不管?
车祸就这么发生,孩子被车轮碾轧。
两个新闻里的司机,一个摊上了人命官司,被几个壮汉殴打,压在地上逼着他下跪给孩子道歉。
如今进了看守所,还不知道要承担多少责任。
一个压到了小孩,赔偿免不了,往后开车也有了心理阴影。
好好开着车,却遭受无妄之灾。
真替他们感到憋屈。
黄元芯出事后,引发众怒,所有人都不肯原谅她的父亲。
他照看孩子,孩子死了,负有不可推卸的失职责任,却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的惩罚。
那心怀不轨的人会不会去模仿?
反正已有先例,犯了错可以全身而退。
如今同样的愤怒,剑指球球的父亲。
球球出事之后,律师@周兆成 的分析被赞上热榜。
他说,监护人疏于照顾或未尽职责,是儿童意外死亡的最大原因。
关于照看孩子的安全意识,没有那么多“没想到”,多的是“想到了,没放在心上”。
细数过往那些新闻你会发现,毁掉一个孩子,你根本不必亲自动手,只需要“不留心”就行了。
一个忽视,可能就会酿成巨大的悲剧。
只看了一会手机,宝宝在游泳池溺水身亡。
接了个电话,直接将车门锁上离开,忘了女儿还在后座。
想起来的时候,孩子躺在座椅下面,已经全身发紫,没有了生命体征。
但很多时候,这些事故只是当成意外事件处理。
因为考虑到孩子离世,已经让父母得到教训,继续追责不太人道。
@周兆成律师 提到了个“疏忽照顾儿童罪”。
在中国香港,“疏忽照顾儿童”是一项罪名。
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7条《对看管儿童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条例:
故意袭击、虐待、忽略、抛弃或遗弃16岁以下儿童,令他们受不必要苦楚或健康损害,即属犯法,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监10年,循简易程序定罪也可判监3年。
有案例说,一对父母疏忽,让半岁的男婴睡着后翻身跌落床边的脏衣篮,被里面的衣物遮掩面部引致窒息。
警察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将男婴父母拘捕。
还有13岁的儿童独自在家,家中电器引发火灾。
虽然孩子没受伤,但父母因涉嫌疏忽照顾儿童,依旧被拘捕。
读到这里的父母们,还记得小孩还是胎儿的时候,你们去产检吗?
每一次,在拿到那张B超单之前,所有人唯一的期待是:只要健康,只要正常就好。
带孩子最重要的,是把孩子安全抚养长大。
每个孩子,都是鲜活的生命。
如果父母保护不好,那法律有必要来补上这一课。
再者,不要用成人的视角去看孩子。
小孩,比我们脆弱得多。
几分钟,几秒钟的疏忽,足以让他们付出生命的代价。
电影《不可思异》里有句台词:
“为人父母,一分钟没看好孩子,那都是我的责任。”
不要侥幸。
哪怕只有0.01%的可能,发生在一个人身上,那就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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