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柔佛州麻坡一年轻送餐员承认拥有16岁少女的多张色情照片及视频,被判罚款5000令吉。
现年19岁的被告,也是一名前技能学院学生,他昨日在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面前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法官判处被告罚款5000令吉,如果未能缴付罚款,须以坐牢4个月替代。
控状指被告于去年7月4日下午约2时,在居銮警局办公室接受调查时,发现手机里拥有一名当时年仅16岁少女的多张色情照片及视频,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0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者两者兼施。
案情指出,被告通过社交媒体Telegram认识该名16受害少女,并于去年6月21日下午约4时,将她带回家,并拍下裸照和影片。
被告第二天要求她再次录影,并威胁如果不遵从,就把其不雅视频传播出去。
该少女随后报案,被告于去年7月2日下午4时,在一所技能学院前被警方被捕,并没收其手机。
此案主控官为奥曼阿凡以及迪雅娜纳吉哈副检察司,而被告的代表律师为诺苏哈达。
马中透视10万+热点新闻
来源 |马中透视综合报道
编辑 | 欣平、江山、益松、涵文
业务 | 新闻发布·户外广告·媒体合作
官网 | www.mcigroup.my
电邮 | info@mcigroup.my
欢迎关注+
@Malaysia China Insight马中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