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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举报,称其在某超市购买的品名为“赖酱原浆酒”的外包装上标有“人民会堂纪念酒”等字样涉嫌违法。
经我局执法人员核查,该超市在其经营场所内的货架上销售一款品名为“赖酱原浆酒”的酒类商品。其外包装上标有“人民会堂纪念酒”“贵都赖酱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商: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南宾酒业有限公司”“厂址:贵州省怀仁市茅台镇”等的字样,包装同时标有“千年小酒国”文字及图形商标。该超市无法提供“人民会堂纪念酒”相关证据材料。
涉案注册图形商标
我局对该商品标称生产企业的住所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发函协助调查,回复称未在标称生产企业包装车间及成品库中发现涉案产品,标称生产企业未生产销售过上述产品,也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上述产品。该款“赖酱原浆酒”在其酒类标签上标注生产企业的内容属于标签含有虚假的内容。该款“赖酱原浆酒”标有“千年小酒国”文字及图形注册商标,经查,该图形及文字商标未经注册,属于冒充注册商标。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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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超市销售标签不合格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超市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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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超市未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的规定将涉案商品信息上传至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行为,我局已责令立即改正。
2024年3月起,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为期1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2024年9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4年第38号)公告,严禁制售“特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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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供酒”通过虚假标注或宣传的行为将假冒伪劣的酒品包装成“高大上”的酒类商品进行售卖,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和军队的形象,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此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共同抵制“特供酒”。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监督,通过12345热线或全国12315平台举报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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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执法科、经营科、奉浦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