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发现的任何考古文物,也要归文物局所有了?!

时事   2024-10-14 17:22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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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文化、社区及青年部和文物局正在就一项立法建议,征询公众意见。这项建议是:所有本地发现的考古文物归国家文物局拥有,任何人在指定地点发现考古文物而不上报当局,将属违法。
所谓“考古文物”,定义为具有至少75年历史、具文史价值的可移动物件。

立法建议还包括,将一些陆地区域划定为具高度考古重要性地点,如市政区(Civic District)内部分地点,在指定地点发掘到的文物不上报当局,属违法行为。

延伸新闻

2015年,海洋考古学家在新加坡海域发现两艘沉船。第一艘沉船在白礁西北约100米的海底,可追溯至14世纪,它装载的中国瓷器包括大批龙泉青瓷与元代青花瓷器。第二艘沉船在白礁以东约300米海底处被发现,是名为“Shah Munchah”的印度商船,于1796年沉没海底,所载货品包括中国陶瓷、铜合金、玻璃和玛瑙制品等。

在2005年,新加坡文物局购买了公元830年左右的阿拉伯帆船“黑石号”的沉船物,该船于1998年在印尼苏门答腊东南部勿里洞岛1.6公里外的海底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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