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不能养狗 大温业主告赢物业

楼市   2024-09-12 05:40   加拿大  


(加西网综合)BC省民事解决法庭本周做出的一项裁决,允许本拿比一名男子可以在其10楼的公寓里饲养一只大丹犬(Great Dane),尽管他在第一次获得物业禁狗附例豁免时允许饲养的是一只约克夏梗犬。


根据本周二的裁决,位于本拿比铁道镇Metrotown的Grand Corniche II分区于2021年6月批准了业主Lawrence Lee享有禁养狗法豁免权,允许他在公寓内养狗。

裁决称,该豁免是基于一份医生证明,该证明称Lee可以在动物的陪伴中受益。

当时,Lee 和他公寓另一名租房 Cindy Lajoie Laframboise 养了一只约克夏梗犬。


但在 2022 年 5 月,他们告知物业,他们收养了第二条狗,是一条大丹犬,并称这是一条服务犬。

不过,物业拒绝了他们养第二条狗的要求,并让 Lee 和 Laframboise 把狗移走,遭到拒绝后,物业开始以违反附例为由,每周向他们罚款 100 元。


几个月后,约克犬死了,罚款还在继续,物业指 Lee 和 Laframboise 即使现在只养了一条狗,也不能再养大丹犬。

为此,双方闹到了民事解决法庭 CRT 时,当时罚款总额已达 1800 元。

物业告诉仲裁庭,他们已经批准了Lee可以饲养 “一只伴侣犬或类似大小的替代犬 ”的附则豁免。

但仲裁庭成员加思-坎布雷(Garth Cambrey)指,这并不是 2021 年 6 月物业发出的原始信件中所说的内容。

仲裁庭成员在裁决书中说:"2021 年 6 月的信中只是简单地表示,物业给予 Lee 豁免权,‘允许(他)在(他的单元)里养狗’。

物业直到后来才提到允许养狗的大小。

仲裁庭成员不认为大丹犬是服务犬,指出没有获得导盲犬和服务犬登记处的认证,但承认大丹犬是因医疗原因而需要的伴侣或辅助动物。

仲裁庭表示,物业在 2021 年批准 Lee 的附则豁免时,已经承认他有残疾并需要一只辅助犬。根据《人权法》,该豁免构成了一种通融。

而且,由于 2023 年 3 月一份医生证明证实 Lee 的情况没有改变,他对伴侣动物的需求也没有改变。

物业则认为有合理的理由不允许这只大丹犬进入大楼,因为邻居曾投诉 “狗叫声过大”,而且这只狗具有攻击性。

根据裁决,去年 9 月大丹犬曾扑向一个人并咬伤了另一个人。

但 仲裁庭表示,有证据显示的狗吠投诉数量并不构成过度吠叫,而且大丹犬的行为已经有所改善,自去年 10 月以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事件。

最后,仲裁庭驳回了物业提出的把狗移走的要求,并批准了业主提出的允许养狗的要求,并命令物业撤销其收取的所有附则罚款,但 800 元除外。

仲裁庭裁定业主在公寓中可以同时饲养约克犬和大丹犬期间,应承担 800 元的罚款,因为物业从未同意过可以饲养两只狗。

不过,仲裁庭也命令物业支付业主 120 元的法庭费用和 72.82 元的预审利息。

案件中的所有其他索赔均被驳回。

温哥华地产中心
温哥华及大温地区地产资讯及售房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