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4年招聘

教育   2024-11-07 20:03   四川  
为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飞行大学的建设,满足教学、科研、飞行训练工作的需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洛阳分院、绵阳分院、遂宁分院(以下简称“各分院”)根据国家、民航局、四川省、河南省相关规定及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用工,首聘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内的相关薪酬待遇、职称评聘、在职培训、岗位晋级、劳动保护及福利等,参照学院同类同级事业编制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洛阳分院、绵阳分院、遂宁分院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是学院下设的飞行训练分院。用工单位为广汉分院(驻地:四川德阳)、洛阳分院(驻地:河南洛阳)、绵阳分院(驻地:四川绵阳)、遂宁分院(驻地:四川遂宁)。应聘人员最终工作地点、工作内容须服从各分院工作安排。
二、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各分院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相关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

1.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
2.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报到确认等手续。
3.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以通过教育部确认后的时间为准(确认时间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5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开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附件)。其中,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和“学科专业要求”两栏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要求须相符。考生在相关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7)对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硕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之后出生);本科生、大专生28周岁以下(1997年6月30日之后出生);部分直接考核岗位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8)除体育教师、艺术教师外,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岗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的,报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大学英语四级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大学英语六级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雅思考试5.0分及以上;托福考试50分及以上;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留学,并取得学历学位。
岗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报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大学英语六级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五级合格证书; 雅思考试6.0分及以上; 托福考试65分及以上;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留学,并取得学历学位。
(9)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报考时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10)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按照本人应聘的岗位提供所要求必备的各种证件原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曾参加学院公开招聘并被录用但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3年辞职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 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合计33名:广汉分院7个名额,洛阳分院11个名额,绵阳分院10个名额,遂宁分院5个名额,具体岗位见附件。应聘人员最终工作地点、工作内容须服从各分院工作安排。
四、 报名、缴费、岗位调整及打印准考证
(一) 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4年11月11日09:00至2024年11月19日12:00。
网上缴费:2024年11月11日09:00至2024年11月19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3日。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首页-网上报名(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index.do)进行报名。此次网上报名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条件不符合者请勿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报名须知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者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3.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以便各分院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
本次笔试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各分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最终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5.网上缴费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6.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
通过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以缴费后确认人数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3:1)的,由各分院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2024年11月20日在各分院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原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在符合相关岗位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于网站公布时间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六) 直接考核岗位的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直接考核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参加成都人事考试网的报名,不参加笔试。报考者须于2024年11月19日12:00前将岗位要求的全部材料扫描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各分院公开招聘电子邮箱。如因材料不齐造成的审核不通过或因邮件名称不规范造成的投递不成功,责任自负。
直接考核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各分院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
五、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分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原则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题型均为选择题。《综合能力测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为主观性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综合能力测试》×50%,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段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应聘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3:1)的,该岗位予以调减或取消。
4.笔试总成绩的公布
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将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各分院官方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及时上网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向各分院人事科(离退办)提交书面申请进行查分,逾期不予受理。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中的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三)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各分院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在各分院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根据分院工作安排,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信息将在各分院官方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各分院官方网站。
3.面试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1)《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5届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名称为准;
(4)外语过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单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应聘人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1份;
(6)与报考资格相关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无论报考任何岗位,面试前均须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名单、递补审查时间、递补审查地点将在各分院官方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因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3:1)的,该岗位予以调减或取消。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各分院人事科(离退办)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各分院官方网站。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由各分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主要采用自我陈述、专业考核、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
(1)综合性面试
综合性面试形式为自我陈述、相关知识现场答辩。通过考生的自我陈述、现场答辩,重点从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特长或才艺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
(2)专业考核
教师岗位专业考核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需提供教案和PPT课件。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试讲的内容为应聘的岗位所必须的相关专业知识(内容由各分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
其他岗位的专业考核内容在面试现场公布,由考官现场抽答。
6.面试成绩公布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各分院官方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公布。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六、 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各分院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分别排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并结合民航行业特点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国家、四川省、河南省、民航局、学院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各分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征得同意后,由各分院统一安排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最终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 综合考察
各分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具体过程,另行通知。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
八、 政治审查
具体过程,另行通知。对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
九、 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流程均合格的报考者由各分院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各分院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招聘岗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及以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 审核确认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告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各分院通知为准)到各分院人事科(离退办)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2025届应届毕业生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二)已毕业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三)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书、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四)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拟录用人员要保证提供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录用人员资格,赔偿由此给各分院带来的经济损失,其一切后果自负。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录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十一 、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录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 、其他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各分院在各自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告,并以最新公告内容为准。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各分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人事科(离退办):0838-5182715、5182415;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人事科(离退办):0379-62328065、62328063、62328061;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绵阳分院人事科(离退办):0816-6357336、6357335;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人事科(离退办):0825-2936207、2936226、2936224。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五)监督电话: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纪委办公室:0838-5182487;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纪委办公室:0379-62328012;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绵阳分院纪委办公室:0816-6357325;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纪委办公室:0825-2936296、2936382。
(六)电子邮箱: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ghfyrsk@cafuc.edu.cn;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lyfyrenshi@cafuc.edu.cn;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绵阳分院:myfyrsk@cafuc.edu.cn;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snsnfyrsk@cafuc.edu.cn。
(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网址:https://rszp.cafuc.edu.cn/;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网站网址:https://www2.cafuc.edu.cn;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网站网址:https://www3.cafuc.edu.cn;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绵阳分院网站网址:
https://www4.cafuc.edu.cn;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网站网址:
https://www5.cafuc.edu.cn/。
(八)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洛阳分院、绵阳分院、遂宁分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洛阳分院、绵阳分院、遂宁分院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来源(附件下载地址):

https://www3.cafuc.edu.cn/info/1009/47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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