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有关高校和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助力全省青年科技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省科协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工作。根据山东省科协《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的通知》,相关通知如下。
2024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由省科协以及经批准同意作为参与单位的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共同组织实施,其中,由省科协直接遴选不超过100名人选。每批次托举工程实施周期为2年,按照每位托举人每个实施周期5万元标准给予经费支持。
1.省科协遴选托举工程人选的推荐单位为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省属企事业科协。
2.每个推荐单位可推荐3名候选人,同一候选人不可同时通过两个或以上渠道推荐。
3.山东省光学工程学会可向山东省科协推荐3位候选人。
4.若学会征集到捐赠专项资金,学会可作为共同组织单位另行向省科协推荐自筹经费资助人选。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2.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2.年龄在32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全职在山东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女性或医学领域的被托举人年龄放宽2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4.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2022年1月1日后),合同签订期限一般应包含一个实施周期(至2026年12月31日前)。
5.应确定至少1名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专家作为培养导师,承担对被托举人的指导、扶持责任。
6.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以及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的青年科技人才不作为推荐对象。
7.推荐单位和推荐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推荐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推荐候选人所在单位应配合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8.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违反保密规定的,将取消入选资格。
根据山东省科协推荐工作要求,若有意向通过学会进行推荐的人才,请于2024年8月26前与学会办公室邵老师(15864262929)联系。
《山东省科协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的通知》,请登录山东省科协网站或其微信公众号查询。
备注: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可将最新资讯,发送到学会邮箱进行宣传报道。sdoptics@163.com。
备注:欢迎关注山东省光学工程学会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光电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