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一男子欠人60万,竟拒不执行判决!最终....

民生   2025-01-23 19:39   安徽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严重危害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严重侵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5年1月21日上午,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到庭参加诉讼。这是自2024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以来,本院审结的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案情简介


2020年8月,巢湖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郑某偿还原告6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郑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向巢湖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告人郑某未如实申报个人财产情况,长期使用他人手机号、银行卡,恶意规避执行,有能力履行债务时拒不偿还并且将资金用于高档消费,经执行法官多次释法说理,仍继续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巢湖市人民法院将郑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发后,被告人郑某主动偿还部分债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偿还债务协议,取得其谅解。经法院依法审理,以郑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适用缓刑。被告人郑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落实最高法“切实解决执行难”重要部署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法律实施、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手段。下一步,巢湖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深做实为民司法,持续提升打击拒执犯罪能力水平,努力为巢湖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刑事司法保障。


来源:巢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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