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一水果店被处罚!原因竟然是.....

民生   2025-01-24 23:07   安徽  
        沿街水果门店为招揽生意,随意在门前占道店外摆放,不仅挤占了城市公共空间、影响了市容环境,而且还对过往行人通行造成极大不便。近日,巢湖市东塘路向阳苑B区18#楼商铺80号某水果店门店前摆放甘蔗、甘蔗自动削皮机、甘蔗切块机等物品,涉嫌店外经营,于2024年12月6日立案调查。巢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为,该店店外经营的行为,违反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应当处以壹佰元以上伍佰元以下的罚款。现做出如下处罚:罚款伍佰元。

(网络配图)



普法小贴士

《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堆放货物或者展示商品。

违反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堆放货物或者展示商品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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