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轻生辞世和《求是》杂志原副总编自杀辞世带来的思考
文化
2024-12-04 22:02
山西
央视新闻记者获悉,12月4日13时22分许,台湾知名作家琼瑶在新北市淡水区家中轻生身亡,终年86岁。她的社交媒体更新了一则“遗书”,“我不想听天由命,不想慢慢枯萎凋零,我想为这最后的大事‘作主’。”不要哭,不要伤心,不要为我难过。我已经“翩然”地去了!“翩然”是我最喜欢的两个字,代表的是“自主、自在、自由”地“飞翔”,优美而“轻盈”,我摆脱了逐渐让我痛苦的躯壳,“翩然”地化为雪花飞去了!这是我的愿望,“死亡!是每个人必经之路,也是最后一件“大事”。我不想听天由命,不想慢慢枯萎凋零,我想为这最后的大事“作主”。上苍对于生命的过程,设计得不是很好。当人老了,都要经过一段很痛苦的“衰弱、退化、生病、出入医院、治疗、不治”的时间,这段时间,可长可短,对于必将老死的人,是多大的折磨!万一不幸,还可能成为依赖“插管维生”的“卧床老人”!我曾经目睹那种惨状。我不要那样的“死亡。我是“火花”,我已尽力燃烧过。如今,当火焰将熄之前,我选择这种方式,翩然归去。我要说的话,都录在我《当雪花飘落》的视频里了。希望我的朋友们,多看几次视频,了解我表达的一切。朋友们,不要为我的“死亡”悲哀,为我笑吧!生命的美好,就在于“能爱,能恨、能笑,能哭、能歌、能说、能跑、能动、能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能嫉恶如仇,活得轰轰烈烈...”这些,我都在有生之年,拥有过了!我“活过”了,不曾辜负此生!我最放不下的,就是家人和你们。“爱”紧紧的系着我心,你们都是我最最不舍的。为了让我的灵魂(不知道人类有没有灵魂),也能“翩然”,大家为我笑、为我高歌、为我飞舞吧!我在天之灵,会与你们“共舞”的!别了!我至爱的你们!庆幸此生,曾经和你们相遇相知。注意,我“死亡”的方式,是在我生命的终站实行的!年轻的你们,千万不要轻易放弃生命,一时的挫折打击,可能是美好生命中的“磨练”,希望你们经得起磨练,像我一样,活到八十六、七岁,体力不支时,再来选择如何面对死亡。但愿那时,人类已经找到很人道的方式,来帮助“老人”们,快乐地“归去”!亲爱的你们,要勇敢,要活出强大的“自我”,不要辜负来世间一趟!这世间,虽然不是十全十美,也有各种意外的喜怒哀乐!别错过那些属于你的精彩!千言万语说不尽,最后,祝福大家健康快乐,活得潇潇洒洒!这让我想到了《求是》杂志原副总编,他被病痛折磨,最终也选择了轻生,留下对生命的思考,给人很大的启发。我几乎隔一段时间就要重读一遍。它引发我对人生的反思与审视,受益匪浅。都说人生是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而我以为,那是就整个人类历史而言的。不论你荣华富贵,还是贫困潦倒,生命的起点和终点不过咫尺之间。又有人说,“神龟虽寿,犹有竟时”,生命的长短不过是一道简单的相对论命题。如果我不得不死于癌症,我请求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不必为我作无望的救治。因为我知道,有些癌症之所以叫做绝症,是因为现代医学暂时还拿它束手无策。所谓人道主义的救治,本意在延续人的肉体生命,其实无意于延长人的双重痛苦。我知道我虽然叫“铁志”,但其实意志很薄弱,很可能经不起癌症的折磨,我不想辛苦挣扎一生,到头来再丧失做人的起码尊严,缠绵病榻,身上插满各种管子;更不想单位为一个已经完全不能生存的人发工资、报药费,增加额外的负担。我甚至还有一种或许自私的想法,就是不想以肉体的痛苦成全子女的孝道和医生的人道。虽然我们国家至今没有为安乐死立法,在我的有生之年也未必能够通过这样的法律。但我由衷地赞成这样的法律,将在可能的范围内尽其所能呼吁这样的法律,并且非常愿意身体力行这样的法律。即使我做不到“生如夏花之绚烂“,但我期待“死如秋叶之静美”。如果我死,决不希望别人为我写什么生平事迹之类的东西。我的生平早已用我的行动写在我生命的轨迹上,用我的文字写在我的作品里。“荣”不因外在材料而多一分,“辱”不因外在评价而少一毫。乞求高评价,说明缺乏底气、没有自知之明,无异于自取其辱;假作谦虚状,显得故作姿态、装模作样,也不免贻笑大方。如果再为被确认是一个“什么工作者”,而不是一个“什么家”而烦恼,那就更加不堪,更加滑稽可笑,更加叫人不齿。其实我清楚,“也善”的“其言”不只出自将死之人,更是出自单位的人、周围的人,谁会对一个弥留之际的生命吝惜赞美呢。假如一个人活到弥留之际还不清楚自己是谁,还要依靠外在的评价确认自己,做赞美者赞美的奴隶,做诋毁者诋毁的奴隶,不是非常可怜又可悲么?如果我死,决不希望举办什么追悼会、告别会、追思会一类的会议。喜欢我的人早把我留在心里,讨厌我的人巴不得我早点儿滚蛋。无非是在我毫无生气的脸上涂上俗不可耐的胭脂,将我冰冷的尸体装进崭新的西装,然后抬将出来,摆在鲜花丛中。接下来是我的亲人悲悲戚戚地竖立一边,喜欢我和不喜欢我的人鱼贯而入,或真情悼念,或假意悲伤,都要绕着我走一圈儿。在北京拥堵的街道上,我要为展览自己的尸体耗费同志们起码一个小时的路途时间。还要为瞻仰自己并不英俊的冷脸再耽误大家起码一个小时时间。一个人的半天是何等宝贵,假如真有那么几十人上百人前来,其损失真可用“巨大”来形容。朱某终其一生,不愿给任何人添麻烦,何必死了倒来折腾大家呢?如果我死,决不购买高价骨灰盒,决不定购墓碑、墓地之类玩意儿。我虽然在学术上毫无造诣,但毕竟混进高等学府,正儿八经地学过几年哲学,至今还保留着母校颁发的哲学学位证书。虽说“物质不灭”,但作为生命形态的个人死就死了,转化为别的什么东西,已不是我所能左右和关心的。不少人一辈子没活明白,有一室的房子时争两室的,有了两室的又争三室的,一生就这样争啊争的,其实最后大家都复归“一室”。而就这一个小盒子,还要分出玉石、玛瑙、檀木、障木,抑或普通石料和木料,真是想不开啊。我死以后,决不保留骨灰、决不把那无聊的东西放在盒子里吓唬孩子。如果妻女听我的话,应该先将我所有能用的器官免费捐赠,假如它们能在其它的生命里得到新生,我将感到莫大欣慰。然后应该将我的尸体交给医学院作解剖教学用,假如学生们从我身上能够学到一点有用的知识,我又将感到莫大欣慰——人死还能有一点用处,岂不反证了活着的时候也不是浪费粮食的货?再接下来就该果断地把我火化,趁热把我的骨灰埋在随便哪棵树下,我的灵魂或许可以随着绿叶升腾到天国里去。既然连块墓地也没有,墓碑就更没必要了,还是留给农民盖房子、垒猪圈吧。【作者介绍】朱铁志,于2016年6月25日不幸逝世,享年56岁。他长期在《求是》杂志社工作,曾任求是杂志社副总编辑。是享受国务院津贴的学者、杂文家,著述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