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知

时事   2024-11-15 19:15   广东  




根据《封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封开县城区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封建保〔2020〕1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请受理时间




   现场申请受理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02
受理对象




封开县城区非农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县城区户籍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03
申请受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县城区非农户籍、县城区户籍退役军人和军烈属,申请人可到户籍(或租住)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 

符合条件的县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用工单位申请。

04
提交资料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下称申请对象)应完整并如实填写《封开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资料(个别资料因人而异):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夫妻双方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丧偶的需提供丧偶证明);
3.收入证明(申请之月前一年经济收入包括工资、年薪、奖金所得;生产、投资、经营、承包、承租所得;劳动报酬及分红所得,有分红的申请对象需提供分红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复印现租住合同);
5.家庭资产申报表(有宅基地的需如实申报);
6.家庭成员存在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明;
7.特殊人群证件(低保证、退役军人证、优抚证)复印件。


根据申请对象的不同,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封开县城区非农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共同申请人有子女的,提供子女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2.满18岁子女,提供现在读证件;
3.退休的,提供退休收入证明;
4.低保的,提供低保证明。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1.学历证明;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缴交社保证明。

(三)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
1.有在封开县城区就读子女的,提供子女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现在读证明;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缴交社保证明。

(四)封开县城区稳定就业环卫工人
1.有在封开县城区就读子女的,提供子女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现在读证明;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缴交社保证明。

(五)封开县城区户籍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1.退役军人或军烈属证明材料。
现场受理需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原件核对后退还。

05
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受理:申请人在受理地点提交申请资料。

2.初审并公示:现场受理的申请由各居委会完成初审工作,并将初审结果在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

3.核查:县住保办会同有关单位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核查,提交核查意见,将核查通过的申请资料送县住建局复核。对核查不通过的,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06
咨询电话




封开县住房保障办公室:0758-6662303

封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5日



【资料来源】封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张嘉华【二审】胡浩 【三审】侯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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