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封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封开县城区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封建保〔2020〕1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场申请受理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封开县城区非农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县城区户籍退役军人和军烈属。符合条件的县城区非农户籍、县城区户籍退役军人和军烈属,申请人可到户籍(或租住)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 符合条件的县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用工单位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下称申请对象)应完整并如实填写《封开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资料(个别资料因人而异):2.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夫妻双方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丧偶的需提供丧偶证明);3.收入证明(申请之月前一年经济收入包括工资、年薪、奖金所得;生产、投资、经营、承包、承租所得;劳动报酬及分红所得,有分红的申请对象需提供分红证明);7.特殊人群证件(低保证、退役军人证、优抚证)复印件。
1.共同申请人有子女的,提供子女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1.有在封开县城区就读子女的,提供子女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现在读证明;1.有在封开县城区就读子女的,提供子女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现在读证明;现场受理需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原件核对后退还。2.初审并公示:现场受理的申请由各居委会完成初审工作,并将初审结果在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3.核查:县住保办会同有关单位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核查,提交核查意见,将核查通过的申请资料送县住建局复核。对核查不通过的,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封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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