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县正在开展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为加强宣传力度,延伸宣传触角,12月11日,吉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吉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携手,深入城南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大队宣传民警首先针对冬季交通环境,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向学校师生详细并生动地普及冬季交通安全知识。随后,大队民警与市监局工作人员对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通常被称为“老头乐”)的整治行动进行了重点讲解,告诫学生们“老头乐”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内容,并嘱咐学生们不要乘坐或使用“老头乐”,并主动向家人及周围的人进行宣传,承担起交通安全维护的责任。
授课结束后,民警让学生们前往教学楼大厅观看案例展板,通过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真实案例,加深学生们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认识,以进一步抵制交通陋习。在宣传过程中,民警还向学生们发放了《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大力倡导广大学生在日常出行时要拒绝乘坐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树立文明交通理念,以达到“教育一个、影响一片”的效果。
学生的出行安全始终是吉水公安交警最大的牵挂,交警部门也将坚持不懈地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守护学生出行安全。
接下来,吉水交警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进一步提升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经营者质量把控意识,规范销售行为,加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意识,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编辑:刘弈驰、赖华丽
校对:孙勤
审核:陈海峰
签发: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