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购买、不乘坐、不驾驶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的交通安全倡议书

政务   2024-11-18 20:30   江西  

不购买、不乘坐、不驾驶

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文明是城市的名片,安全是文明的基础,是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保障。近年来,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深受群众特別是中老年人的青睐,成为“老年人代步车”。但由于车辆安全性能差、风险隐患大、权益保障难等问题,加之部分道路通行条件复杂,导致该类车辆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高发频发,危害广大市民的安全,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为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维护辖区群众的出行安全,特此向全县人民倡议:
一、不销售促销,争做政策落实的践行者。广大电动车商家要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相关法律规定,不销售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年人代步车、老头乐”,不变相推销,自觉接受政府行业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监督,凝聚共识、齐心协力、规范经营,确保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有序“退场”。
二、不购买乘坐,争做交通安全的引领者。老年代步车”未列入国家工信部下发的车辆注册登记目录,不能注册登记上牌,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经济赔偿难以得到保障。请大家从大局考虑,从自身安全出发,自觉抵制三、四轮低速电动,坚决做到不驾驶不乘坐。作为子女不要把“老年人代步车”当作礼物送给老人,提醒家中老人切勿驾驶乘坐三、四载客低速电动
三、不纵容放任,争做净化秩序的推动者。在日常出行中,发现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无牌无证、非法载人、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要以主人翁精神和实际行动,及时制止劝导,讲清社会危害,并积极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加强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理解和配合,净化道路交通秩序;同时,带动身边的亲属和朋友一同抵制非法载客行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安全文明出行 。
四、不违反规定,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每个人都要以主人翁精神和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全县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专项整治行动,对不文明行为多一声善意的提醒,关爱自己和他人生命,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宣传者、守护者,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广大市民朋友们,安全系万家,事关你我他。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让我们做遵守交通法规的引领者,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做平安吉水的建设者,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为营造顺畅有序、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8日


吉水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人务必选择

合法、合规、安全的

交通出行工具

不买、不开、不坐“老头乐”!!!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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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彬

校对:孙勤

审核:陈海峰

签发: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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