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普及课】关于“老头乐” 需要知道的事!

政务   2024-11-15 19:49   江西  

上手快、操作简单、体型小、方便快捷

老头乐以其独特的设计及高强的便利性

近年来获得了老年人群体的青睐

但是,看似便捷的交通工具

背后却潜藏着极大的交通隐患因素









何为“老头乐”

      “老头乐”是低速四轮电动车的绰号,属于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座位数在4座及以下,最高车速小于70km/h,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750kg等。


“老头乐”的危害

外因

(1)安全隐患大

      超标的“老头乐”在车速、尺寸、质量、动力性能等方面超出标准,且普遍缺乏基本的安全配置,如防撞吸能结构、安全带、安全气囊等,安全性能无法得到保证。


(2)难以登记上保

      “老头乐”大多未被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和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很难得到相应赔偿。


(3)影响道路交通

      由于其速度较慢,在道路上行驶时容易造成交通拥堵,降低道路的整体通行能力‌。


内因

(1)扰乱交通秩序‌

      驾驶者多未经过正规的驾驶培训,交通规则意识淡薄,随意闯红灯、逆行、乱穿马路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


(2)驾驶员身体不便

      “老头乐”驾驶员多为已经上了年龄的老人,有人甚至已经超过了法律准驾年龄,其生理系统、反应力已经大大退化,在湍急路段遇到紧急情况时无法及时做出正确反应,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率,且老年人身体相对来说较为虚弱,任何轻微的碰撞都有可能造成致命的后果。




案例警示

       2024年10月17日上午8时许,刘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行驶至寮塘桥拐弯路段时,与对向王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4年10月12日上午9时许,一辆红色“老头乐”在高速公路超车道逆行,正常行驶的轿车紧急避让,随后在G5京昆高速公路(成雅段)1882公里+3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车内两人当场死亡。

        2022年4月12日,吉州区,当事人周某春驾驶非标四轮车(“老头乐”)沿云章路由北往南行驶至曲沙路与云章路交叉路口时,闯红灯通过路口,与一辆由西往东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周某身体多处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吉水交警提醒您,莫图便捷而忽视潜在危险,驾驶老头乐看似方便,实则危险重重,广大中老年群众请不要将“老头乐”作为接送孩子或出行代步的交通工具,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合法交通工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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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弈驰、赖华丽

校对:孙勤

审核:陈海峰

签发: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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