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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因酒醉驾被交警查处的机动车驾驶人
通常会痛定思痛
认真掂量违法成本
拒绝酒驾
可现实生活中
有个别驾驶员却不知悔改
喝了酒还抱有侥幸心理
铤而走险二次酒驾
结果把自己“喝进了”拘留所
2024年9月24日22时01分许,白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行至实验小学北门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白某呼气检测结果为61mg/100ml。后经进一步核实,民警发现白某系危险驾驶罪缓刑考验期内再次酒后驾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白某系二次酒驾被处以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5天,并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一旦因酒驾被查处
违法行为将被终生记录
驾车不是儿戏,酒后莫当司机
为维护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
驾驶人员必须牢固树立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行车理念
切勿心存侥幸
举杯之后,切勿驾车
以防“醉上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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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城公安交警
编 辑:杨宇婷
责编:杨宇婷
监制:冯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