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驴友”违规探险被困
救援费用谁来埋单?
11月8日
5名“驴友”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
2万元救援费用
转入江西省奉新县财政账户
这笔费用将支付给参加救援的
社会救援力量和群众
这是江西省首次对违规探险
造成公共资源浪费行为进行追责
10月25日下午,“驴友”一行10人前往江西省奉新县百丈山进行徒步登山探险运动,10月26日,其中5人没有听从民宿经营者建议,擅自前往未经开发的山区(天狗岭),并约定当天17时前返回民宿。
然而,5人未在约定时间内返还,并联系不上,民宿经营者遂报警求助。
由于百丈山地形复杂,山路崎岖不平,且夜间温度较低,经过18个小时的地毯式搜救,救援人员在修水县黄港镇杨家坪大塘嘴附近找到了5名失联“驴友”,并将他们安全救出。
11月7日,宜春市政府在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对5名“驴友”进行了警示教育约谈,对“驴友”违反政府管理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探险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为完全民事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此前,新疆尼勒克县一起游客私闯“无人区”被困事件引发关注。
近年来,“驴友”任性探险遇险事件屡见报端,我国多地相继推出有偿旅游救援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警示作用。遏制盲目探险活动,需要旅游部门和相关景区加强对违规野游的警示宣传;需要户外极限运动团体、协会等社会组织强化自律,不擅自进入未开发景点;更需要游客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共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鉴于失联事件造成大量的公共资源浪费,“驴友”表示自愿承担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经协商,综合考量旅游者过错程度、个人承担能力和悔过认错态度,5名“驴友”共同承担2万元救援费用。
@繁:以身涉险,浪费公共资源 ,就该为“任性”埋单!
@艾世民:二万元太少,应该多收取救援费用。
@修立:支持,就该这样,成年人做任何事都要付出代价,社会公共资源也不可肆意浪费。
@南方:不能太任性,真有本事硬抗。
@锦曦:秋高气爽,景色宜人,登山赏景的同时也要注意出游安全~
野外地形复杂、天气多变
存在许多未知风险和安全隐患
旅游探险
不能“说走就走”
更不该违法违规
对自然常怀敬畏之心
勿拿生命冒险
野外游玩
这些安全要点,一定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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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自然,探险不越界
切莫以身犯险
来源: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赣法云客户端、应急管理部、江西日报、法治日报、网友评论等
责编: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