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已订婚的女友提出分手后,
不愿接受现实的冯海(化名)屡屡纠缠对方,
还趁着酒劲深夜闯入对方家中动起拳脚,
甚至持刀伤人
11月9日,记者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松江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冯海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松江区检察院介绍,冯海与前女友小月(化名)曾有过一段甜蜜的时光,曾经相互爱慕的两人于2023年5月订婚。但好景不长,时隔近一年后,小月以感情破裂为由向冯海提出了分手,无法接受现实的冯海不愿放手,仍几次三番纠缠小月。
2024年4月某晚,正借酒浇愁的冯海又在微信上与小月起了争执,生气的小月将手机调至静音后不再理睬冯海。因迟迟得不到回复,想到手里还保留着小月家中的钥匙,冯海决定到小月家中当面要个说法。
进门后,冯海与小月再起冲突,竟直接拿起随身携带的玻璃保温杯砸向小月,眼见小月面部已受伤流血,酒劲上头的冯海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将小月拉到地上对其拳打脚踢,甚至还掏出了水果刀,小月在阻挡过程中手指和腿部均被划伤。但此时仍未解气的冯海又将小月拉到阳台处,扬言要将其扔下楼去,好在小月的求饶和室外的一点凉风让冯海冷静了一些,他终于停手把小月带回房间中,在小月的请求下叫了救护车将对方送医,后小月的家人选择报警。
经鉴定,小月右侧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右眼睑皮肤伤,双眼部挫伤,肘部、大腿及手指有皮肤创,分别构成轻微伤。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冯海因情感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一处轻伤、多处轻微伤,2024年8月1日,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冯海提起公诉。9月19日,法院依法判决冯海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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