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纪”语丨请全体党员干部查收这份节前廉洁提醒!

政务   2024-09-14 12:55   湖南  

    【2024年第84期】


中秋国庆佳节到 

廉洁提醒请收好



 

      

中秋佳节倍思“清” ,欢度国庆慎微“廉”。2024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中秋、国庆期间各项纪律要求的落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加强日常管理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守好“廉洁关”、严防“节日病”。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坚持守纪在先,当好纠“四风”树新风的“领头雁”。党员干部要牢牢守住节日节点,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树好家风、守住底线,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01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02

严禁违规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03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券、电子红包等节礼



04

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



05

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娱乐活动



06

严禁违规因私出国(境),违规公款旅游



07

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



08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09

严禁酒驾、醉驾等行为



10

严禁全生产及防汛减灾等责任虚化、思想懈怠等




“节点”就是“考点”。越是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纠“四风”越是一刻不放松。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初心使命,积极营造欢乐喜庆、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祝愿全体党员干部及家人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来源:汝城清风


汝城检察
汝城县检察院位于素有中国温泉之乡的湖南省汝城县境内,2013年12月“两房”建设圆满实现整体搬迁,搬进新址汝城大道与爱莲路交汇处,我院秉承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