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志祥决定逮捕

政务   2024-05-30 17:16   湖南  

【2024年第54期】

湖南汝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朱志祥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汝城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汝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朱志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汝城检察
汝城县检察院位于素有中国温泉之乡的湖南省汝城县境内,2013年12月“两房”建设圆满实现整体搬迁,搬进新址汝城大道与爱莲路交汇处,我院秉承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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