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检察院开展听庭评议暨廉政教育活动

政务   2024-09-06 21:52   湖南  
【2024年第82期】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切实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强化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作用,9月5日,汝城县检察院以朱某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庭审为契机,开展听庭评议廉政教育活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阳涛出席活动。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社会危害等方面充分进行举证论证,并对被告人的辩解以及辩护人的意见进行有理、有力回应。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同时,公诉人以案释法,将庭审现场变成廉政教育课堂,警示旁听干警保持廉洁初心。


院领导对出庭情况进行自评和评议(左右滑动查看更多图片)
      庭审后,听庭人员围绕公诉人庭前准备、文书制作、庭审流程等进行了复盘和评议,对庭审讯问技巧、举证质证内容等方面展开探讨并提出完善意见。同时,参与听庭评议的干警们纷纷表示,本次听庭评议活动不仅是针对出庭公诉人的岗位练兵活动,也给自身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法治课,今后工作和生活中定将筑牢防腐拒变思想底线,严以律己、廉洁奉公。


内设机构正副职、干警对出庭情况进行评议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图片)

      听庭评议是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培育优秀公诉人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汝城县检察院将以听庭评议为抓手,全面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与水平,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图文:朱文、朱文华

编辑:刘泉极

一审:谢业涛  二审:欧阳介  三审:罗   敏


汝城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汝城检察
汝城县检察院位于素有中国温泉之乡的湖南省汝城县境内,2013年12月“两房”建设圆满实现整体搬迁,搬进新址汝城大道与爱莲路交汇处,我院秉承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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