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治报推出《兵团》专版,首期精彩内容已开启!

政务   2025-01-08 18:13   新疆  

改革,大潮奔涌;法治,固本强基。
法治兵团建设是依法治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断推进兵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兵团事业发展意义重大。1月8日,新疆法治报开设《兵团》版,以此为牵引,充分发挥新疆法治报全媒体矩阵功能,聚焦法治兵团建设,讲述兵团法治故事,多维度、立体化阐释兵团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新理念、新实践和新成果,服务决策、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让法治成为兵团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2025年第一期《兵团》聚焦什么主题?报道了哪些亮点?继续往下看↓↓↓

1月8日,新疆法治报推出的《兵团》版。



让普法宣传贴近群众深入人心

——专访兵团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处长  

刁广超

(上下滑动查看全文▽)

2025年是“八五”普法工作的收官之年。近年来,兵团如何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创新普法方式中有哪些亮点?近日,记者采访了兵团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刁广超。

  问:近年来,兵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如何?

  答:《法治兵团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兵团党委宣传部、兵团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均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出台“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制度,推动师市和机关部门履职尽责。把普法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召开专题会议述法测评,将普法责任制落实作为法治督察重点内容,确保普法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可以说,“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兵团不断压实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分类普法与精准普法相结合,确保“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用好用活各类宣传平台,着力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建设,成效明显。

  问:普法工作不仅要“有形”更要“有效”,兵团的具体做法有哪些?

  答:一是丰富法治文化载体。兵团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抓手,注重将法治文化与兵团精神和胡杨精神、老兵精神相结合,打造兵团特色法治文化。在基层连队(社区)和师市机关各部门,用好用活“廊、亭、墙、栏、场、角”等景观阵地,打造“微阵地”,用一个个法治“微景观”串联起普法“大格局”。

  二是不断繁荣法治文艺。持续推动师市和机关部门打造一批具有兵团特色、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精品力作,将法律知识送到职工群众身边。比如,第十四师昆玉市根据职工群众学法用法的故事,组织近50余名人民调解员编排了一部情景剧《昆仑山下古丽花》,并组织巡演,让职工群众感受到法治文艺的魅力。再如,2024年“宪法宣传周”期间举办的兵团法治文艺汇演,整合了政法各单位、高校、企业、艺术机构和师市近年来创作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生动展示兵团法治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受到广泛欢迎。

  三是打造精品法治产品。针对职工群众需求,每年编制《以案释法——国旗下学法资料汇编》读本、模拟法庭案例光盘、法治宣传挂图等法治文化资料,让职工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学到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指导推动各师市打造具有兵团特色的法治品牌,比如,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推出法治动漫形象“团团”;第六师五家渠市推出普法大使“香香”“达达”、法治运动会;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推出“法治木卡姆”;第七师胡杨河市推出“法治豫剧”、法治剪纸等;第十师北屯市探索推出“法治顺口溜”、法治书画节等,通过让法律知识变得更加生动、有趣、贴近群众,全方位提升普法效果。

  问:结合具体事例,谈谈开展普法工作的体会。

  答:普法是常态化、润物细无声的工作。作为普法工作的牵头部门,兵团司法局将自己定位为服务机构,机关部门和师市在普法过程中缺什么,我们就争取补齐什么;职工群众需要什么法治产品,我们就制作推出什么法治产品。通过服务,赢取支持。比如,结合机关部门实际需求,制作旁听庭审光盘;有的师市在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方面有困难,兵团司法局分析研判后会协调普法资金予以支持。

  同时,积极总结汇报工作成效,争取领导进一步支持。比如,兵团自2019年起探索开展“群众法治大培训”后,多次就工作成效向兵团党委、党委政法委作书面或视频汇报,目前已经成为兵团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每年兵团党委主要领导都会通过专题会议的形式研究部署。兵团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时,把普法工作作为述法汇报的重要内容,对普法工作好的单位通过评比加分、书面表扬、经验推广的方式去展示,推动师市、部门领导重视普法。

  普法工作不是单打独斗,而是要做好沟通,搭建好与机关部门、师市之间联系沟通的桥梁,形成工作合力,奏响“大合唱”,才能共绘法治“同心圆”,持续不断增强全兵团职工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兵团1738名“无袍法官”上岗”

日前,兵团全面完成新一届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1738名新任人民陪审员上岗,为兵团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点击查看详情

模拟法庭进校园

近日,兵团第十师北屯垦区人民检察院、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法院、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司法局、军垦街道司法行政工作室联合一八八团第二中学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通过模拟庭审全流程,让广大师生感受司法威严,增强法治意识。图为“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现场点评活动效果。刘玉琴 摄



法院监督促行政机关纠错

(上下滑动查看全文▽)

霍城垦区人民法院法官与被告单位沟通自我纠错事宜。 受访单位供图


“法官,被告重新核定了我母亲的工亡补助金和丧葬抚恤金,我要撤诉。”2024年12月10日,兵团第四师居民李花(化名)到霍城垦区人民法院,表示已经领到了全部款项,申请撤诉。而这背后是霍城垦区法院建议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结果。

  2024年1月20日,李花的母亲、第四师某单位工作人员张某搭乘同事李某的车下班回家。途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李某受伤、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人社部门认定张某为工伤,但当李花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抚恤金时,该机关出具行政决定,认为应由李某先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李花认为,李某好意搭载母亲下班,相关行政机关要求李某支付赔偿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遂诉至法院,诉求撤销该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重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并予以支付。
  承办法官审查卷宗后发现,被告单位确实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被告单位作出上述行政行为的依据是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据此作出的行政行为不合法。
  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霍城垦区法院向被告单位制发《关于自行纠错的函》,争取对方理解,以减少行政机关被动应诉的局面,最大限度化解矛盾。
  被告单位高度重视,于2024年11月22日重新核定张某的工伤保险待遇并向法院复函。
  “行政机关及时自我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不仅有助于减少或者避免行政争议的产生,维护行政法律关系的稳定,还有助于减轻当事人诉累,增强公众对行政机关的认同和信赖,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表示。

90万元案款返还被害人”

“太感谢你们了,我因为百万医疗保障诈骗被骗了65万元,没想到今天还能领回50万元。”近日,在兵团第九师额敏垦区公安局举行的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资金集中返还活动上,被害人李某某激动地说。

  在当天举行的活动上,该局先通报了2024年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情况。随后,民警将90万余元被骗资金逐一返还给被害人,同时呼吁大家认真学习反诈常识,以自身被骗经历警示身边人,提高自己及家人的识诈、防诈、反诈能力。

  为表达谢意,4名被害人还向第九师额敏垦区公安局赠送印有“雷霆出击破案神速 一心为民守护安宁”“破案神速解民忧 感谢人民好警察”等字样的3面锦旗。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九师额敏垦区公安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持续加大反诈工作力度、广度和深度,不断创新防诈反诈方式,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宣”各项举措,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讯员 代佳恒)

- END -



女子两次以假换真盗走56.36克千足金,获刑3年

第三集《揭开腐败隐身衣》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责编:杨瑞  邵舒文 房佳伟

审核:杨慧萍 刁广超

法治兵团
聚焦职责使命,扎实推进法治兵团建设。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