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夯实监督工作基础
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我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情况。省市县启用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或办公室印章,明确由乡镇(街道)司法所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系统现有执法监督人员309人,全省建有行政执法观察点577个,聘请特邀执法监督员1747名。
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
落实我省“民营经济32条”,把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作为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抓手,经省委深改委审议,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大力推行联合整改帮扶、规范第三方入企活动、“三书同达”、“三书一函”等制度机制,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推进行政执法制度规范
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靶向破解社会反映强烈的“过罚不当”等问题,修订《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明确省级行政执法单位裁量权基准制定主体责任,推动28个行政执法领域细化明确434项行政处罚事项的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标准。与公检法、档案部门联合出台“两法衔接”数字卷宗管理办法。梳理行政执法工作领域尽职免责细化清单,保障执法人员担当履职。
开展涉企执法专项监督
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纠正一批执法扰企、机械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交办地方监督线索287条,地方自主发现涉企执法问题483个,梳理涉企行政执法分析报告50份,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262份、风险提示函187份,形成助企护企案例46个、执法监督案例83个。
规范监督行政处罚罚款实施
防止“逐利执法”
组织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联合财政部门动态监测行政罚没款变化情况。摸排清理条线、地区有关考核评价指标,督促落实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双审核”“双公示”要求,开展4期全省行政执法情况通报。
组织开展“法护雏鹰”专项行动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实施“法护雏鹰”行政执法等专项行动,建立定期调度、常态沟通、联动宣传、信息收集、督导推动机制。各地共开展涉未成年人保护联合执法3937次,消除涉未成年人风险隐患3625处,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案件348起,聚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加强执法主体及人员管理
提升执法能力
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指导省海洋经济、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疾控、地方开发区等执法主体规范工作。2024年审核行政执法证件申请与变更27095条,完成72次考试保障,考生8841人。组织各地各部门参加中组部、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视频培训,组织全省行政执法规范和监督工作培训,聚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数字赋能行政执法监督
实现监督闭环处置
全面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构建130余个执法监督模型,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分析通报,2024年共监测发现执法问题线索4446条,监督处置4404条。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平台衔接试点,拓展监督渠道。强化“两法衔接”,上线涉刑风险预警模型6个,监测全省行政处罚案件78.6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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