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圆满完成第六届机关委员会和第二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时事   2024-11-08 16:53   天津  

11月5日,我院召开中共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党员大会,圆满完成第六届机关委员会和第二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大会听取并审议了中共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届期工作报告和中共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届期工作报告,并选举产生了我院第六届机关委员会委员和第二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形成《中共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中共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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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现场

▲第六届机关委员会委员与大家见面


▲第二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与大家见面



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建强作了题为《以高质量党建工作保障高质量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的讲话,要求新一届机关委员会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提高站位、强化担当,认真履职、接力向前,努力为机关党的建设提质增效作出新的贡献,并提出四点意见: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建强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持之以恒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以支部建设为支撑,推动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开展。要以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为抓手,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积极推动党支部活动方式创新,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履职能动性,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确保党支部各项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是以思想建设为先导,不断强化党建与业务融合。要切实践行“一切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把讲政治与办好案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到业务工作要想强,党建必须强,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政治与业务同频共振。

四是以廉洁教育为保障,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要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将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下一步,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将继续履行好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团结带领全体机关党员,努力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2024年 | 第205期 

文稿 | 焦一鸣

编辑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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