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少年的你】电影里的普法剧: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

时事   2024-11-06 18:06   天津  


话题一:什么是性侵害

性侵害是指侵犯者为满足自身性需要,违背被害人意愿与之发生的“性接触”。既包括违反被害人意志,采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实施;也包括利用被害人的不知情(如醉酒)、不理解(如未成年人、智力残障人员)而实施的“性接触”。如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等犯罪。

话题二:性侵害的认识误区

误区一:性侵害,都发生在漆黑的夜晚、偏僻的路段或是阴暗的角落。事实上,光天化日的街道上、人员密集的地铁里、人来人往的电梯中,都有可能发生性侵害。


误区二:陌生人更容易实施性侵害。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显示: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量有所下降,但性侵案件仍呈上升趋势,熟人作案的比例明显高于陌生人,达到80%以上。熟人因为一些便利条件更容易实施性侵害,因此,除了陌生人,我们也要对在不安全环境和条件下的熟人加倍警惕。


误区三:性侵害只能通过实际接触的方式进行,并伴随着暴力。司法实践中,不法分子通过网络,采用诱骗、强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儿童拍摄、传输身体的不雅照片、视频,以满足性刺激的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同时,我们需要认识到,不法分子还可以通过非暴力的方式达到性侵目的,比如送礼物、谎称帮忙检查身体、利用未成年人的弱点或者隐私迫使其就范、利用老师等不对等身份、利用未成年人不敢声张的心理实现心理强制等等。


检察官提示:性侵害的预防与维权


预防性侵害:

第一,要树立性自我保护的意识。不能单凭外貌、谈吐去判断人的“好坏”,要提高警惕、学会辨别。第二,要拥有人际交往的距离意识。不轻易跟随他人进入陌生场所,不和不信任的人独处一室。第三,对于不舒服的肢体接触勇敢说不。如果某种接触让我们感到不自在、不舒服,要第一时间拒绝,并及时离开现场、求助家长。第四,保护个人隐私、警惕非肢体接触。不轻易在网上暴露自己的身份等隐私,对非接触式性侵害保持警惕。

遇到性侵害如何维权?

第一,保存证据。不要擅自洗澡、洗衣服。保留好通信、聊天记录等。第二,勇于披露。如果不及时报案,很多证据就会灭失。第三,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既不隐瞒、也不夸大。第四,调整心态。可以向心理咨询师求助,减轻心理负担。

对于遭受性侵害的人而言,心理上的创伤远比身体上的创伤更加严重。如电影中素媛所说,遭受性侵害不是他(她)的错,被害人应该得到的是关爱和安慰,加害者才应该得到谴责与惩罚。


2024年 | 第203期 

文稿 | 柳维睿

编辑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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