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弘扬改革精神 强化检察担当 助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召开集体学习暨调研成果交流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建强主持学习并讲话,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会上,与会同志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第八部分、第九部分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体会,结合本年度调研成果和岗位职责依次作交流发言。
为学深悟透做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更加积极主动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天津实践,陈建强检察长强调: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建强
一、改革检验忠诚度,必须坚持思想引领,在真学真悟中擦亮政治底色。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在学懂弄通上、在做好结合文章上、在狠抓落实上持续下功夫,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理论清醒确保政治坚定,以政治坚定引领忠诚履职。
二、改革绘就新蓝图,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在依法履职中扛起时代重任。要着眼改革全局,聚焦检察职能,深入思考研究如何更加有力服务纵深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服务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课题,坚持“调”“研”“用”并重,以改革精神、创新举措服务市、区委各项改革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改革培育新动能,必须坚持主动作为,在理念更新中实现检力升级。要围绕《决定》关于公正执法司法的部署,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以“三个善于”理念为引领,健全完善检察一体履职,强化数字赋能,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四、改革锤炼硬作风,必须坚持求真务实,在全面从严中锻造检察铁军。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实队伍素能提升,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通过加强检察业务管理、做实反向审视、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等持续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2024年 | 第211期
文稿 | 李潇
编辑 |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