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佳节,致老年人的法律手册→

民生   2024-10-10 22:19   江西  

九|九|重|阳|久|久|相|伴


2013年7月1日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

每年重阳节为我国“老年节”

重阳节是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的节日

养老护老更是全社会应尽的共同责任

至此重阳节来临之际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法律赋予老人的权利有哪些




让子女”常回家看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将爱进行到”老“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相互扶养“老有所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活到老,学到老”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条  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

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

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加大投入。


文稿:新建区法院政务团队

编辑:新建区法院政务团队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传播法治好声音,讲述法治好故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