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说海外
美国篇
Harper & Row, Publishers, Inc. v. Nation Enterprises, 471 U.S. 539 (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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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供大家参考学习
Part. 01
案件事实
上诉人(一审原告):Harper & Row, Publishers, Inc.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Nation Enterprises
审理法院:美国最高法院
判决结果: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Harper & Row, Publishers, Inc.(原告)获得了Gerald Ford总统回忆录手稿的出版权,并起草了该手稿的出版计划。在手稿正式出版前,Harper & Row与《时代》杂志(Time)签订了独家协议,授权其在全文发布前一周左右发表回忆录的摘录。Harper & Row公司为保持手稿内容的保密性付出了极大的努力,《时代》杂志也同意在其正式出版前不公开任何内容。
然而,未发表的手稿被某个消息源泄露给了《国家》杂志(The Nation,被告),《国家》随即发布了一篇名为《福特回忆录——尼克松赦免背后的故事》的文章。该文章不仅转述了回忆录的内容,还直接引用了部分关键段落,这些段落总共占手稿内容的约13%。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杂志的文章并未对手稿内容进行任何批判或评论,而是直接引用和叙述了回忆录中对尼克松赦免的讨论。
在《时代》杂志原计划发表文章之前,《国家》杂志的文章便已公开。受此影响,《时代》杂志决定取消与Harper & Row的协议并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美国地区法院最初判决认为,《国家》杂志的行为构成对Harper & Row公司著作权的侵犯。然而,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一审判决,认为《国家》的文章属于合理使用(fair use),部分原因是由于该回忆录内容对公众具有高度关注性,因此扩大了合理使用的适用范围。最终,美国最高法院同意受理此案并最终作出判决。
Part. 02
法律标准
为了确定对著作权作品的使用是否属于合理使用,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四个因素:(1)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包括其是否具有商业性或属于评论、批评、新闻报道等公共利益性质;(2)著作权作品的性质,例如其是否为已发表的作品;(3)所使用部分在整个著作权作品中的实质性和比例;以及(4)该使用对著作权作品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
在本案中,The Nation的报道涉及高度公众关注的内容,即福特总统赦免尼克松的决定。然而,最高法院认为,即便作品具备高度的公众关注性,这一因素并不足以扩大合理使用的适用范围。如果因为公众关注度而扩大合理使用保护,将会严重削弱对所有涉及公众人物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影响权利人对作品的控制权和商业利益。
美国最高法院在考虑合理使用的四项因素后,认为《国家》杂志的文章不属于合理使用,具体理由如下:
1、使用的目的和性质。虽然《国家》杂志声称其目的是新闻报道,但其行为具有明显的商业性质,且未经授权便抢在《时代》杂志之前发表了文章。法院认为,这种未经同意的商业性使用不利于合理使用的认定。
2、著作权作品的性质。Harper & Row手稿是未发表的历史文件。著作权法通常对未发表作品和具有事实性的内容提供较高的保护,旨在保障作者对首次出版的控制权。此外,手稿的保密性对于Harper & Row至关重要,而《国家》杂志的提前发布破坏了这种保密性,因此此因素也不支持合理使用。
3、使用内容的实质性。尽管《国家》杂志没有引用手稿的大部分内容,但所使用的却是手稿中“核心”部分,这对作品整体意义重大。正如Learned Hand法官所言,“剽窃者无法通过声称未盗用大量内容来开脱。” 因此,即便在数量上使用较少,实质内容的使用量仍对合理使用不利。
4、对市场的影响。最高法院认为,著作权持有人需证明其市场或潜在市场受到损害,这是合理使用考量中最重要的因素。在本案中,《国家》杂志的文章与《时代》杂志直接竞争福特总统赦免尼克松的独家市场。由于《时代》杂志取消了与Harper & Row的协议并拒绝支付报酬,《国家》杂志的行为明显损害了Harper & Row的市场利益,这一因素显然不利于合理使用的认定。
Part. 03
法院判决
最高法院基于四项因素的分析,认定《国家》杂志的行为不构成合理使用,侵犯了Harper & Row的著作权,因此推翻了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
Part. 04
典型意义
在本案中,美国最高法院对于如何判定著作权合理使用抗辩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意见。本案不仅为合理使用抗辩确立了标准化的分析框架,还强调了市场影响在四要素分析中的重要地位。正因如此,该案成为合理使用抗辩中最具标志性、被引用最多的判例之一,对后续的著作权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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