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有关精神,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川财预〔2022〕100号)要求,中心厉行勤俭节约,严把“三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严把预算关
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对标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继续按照“只减不增”安排,细化“三公”预算编制,明确开支标准,坚决遏制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和低效无效支出。
二、严把监督关
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中心“三公”经费发生情况及时进行动态统计并认真分析,及时掌握“三公”经费的增减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三公”经费在审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进一步完善,提高资金支出透明度和使用效益。
三、严把公开关
细化公务用车保有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金额,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接待标准等信息。积极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做到“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与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同部署、同落实,同时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口径一致、格式规范。切实提高“三公”经费预决算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1-10月,中心“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7.8%。下步将会继续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加强执行管理,将节约型机关创建融入日常工作,切实将“过紧日子”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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