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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片区(CP321003-2021-01-05)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曝光,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成片开发调整的必要性:为有效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更好地保障维扬经济开发区各类用地需求,甘泉街道片区的调整是必要的。甘泉街道片区的调整能够推动甘泉街道建设功能齐备的生活组团,提供更多的居住空间载体,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增强承载能力。
依据《扬州市N11-2、N12-2单元(甘泉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后的甘泉街道片区(CP321003-2021-01-05)主要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
本方案内拟建设项目以居住项目、商业项目、公共服务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类项目,计划在2024年至2027年分批次启动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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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邗征告字(2024)第23-1号
征收土地位置:甘泉街道姚湾村姚湾组。
被征收土地面积:甘泉街道姚湾村姚湾组0.3497公顷。
征地涉及农业人员安置:甘泉街道姚湾村姚湾组8人。
扬邗征告字(2024)第23-2号
征收土地位置:甘泉街道姚湾村三墩组、姚湾组。
被征收土地面积:甘泉街道姚湾村三墩组0.1876公顷,姚湾组0.5519公顷。
征地涉及农业人员安置:甘泉街道姚湾村三墩组3人、姚湾组12人。
扬邗征告字(2024)第23-3号
征收土地位置:槐泗镇凤来村和平组、纪庄组、龙尾村西王组。
被征收土地面积:槐泗镇凤来村和平组0.2572公顷、纪庄组0.1776公顷、龙尾村西王组0.3646公顷。
征地涉及农业人员安置:槐泗镇凤来村和平组2人、纪庄组1人、龙尾村西王组4人。
扬邗征告字(2024)第24-1号
征收土地位置:西湖街道中心村高东组、高西组、沟圈组、杨庄组。
被征收土地面积:西湖街道中心村高东组2.9427公顷、高西组0.0435公顷、沟圈组2.5101公顷、杨庄组1.1255公顷。
征地涉及农业人员安置:西湖街道中心村高东组33人、高西组1人、沟圈组48人、杨庄组11人。
扬邗征告字(2024)第24-2号
征收土地位置:西湖街道中心村大王组、高东组、高南组、高西组、杨庄组。
被征收土地面积:西湖街道中心村大王组0.5180公顷、高东组3.5058公顷、高南组0.5870公顷、高西组3.8607公顷、杨庄组0.1489公顷。
征地涉及农业人员安置:西湖街道中心村大王组5人、高东组28人、高南组7人、高西组35人、杨庄组2人。
扬邗征告字(2024)第24-3号
征收土地位置:西湖街道中心村高东组、高西组。
被征收土地面积:西湖街道中心村高东组0.0636公顷、高西组0.0782公顷。
征地涉及农业人员安置:西湖街道中心村高东组1人、高西组1人。
扬邗征告字(2024)第25-1号
征收土地位置:汊河街道高桥社区陈庄组、郭庄组、花园组、颜庄组。
被征收土地面积:汊河街道高桥社区陈庄组2.3771公顷、郭庄组4.8776公顷、花园组5.2360公顷、颜庄组4.8887公顷。
征地涉及农业人员安置:汊河街道高桥社区陈庄组6人、郭庄组41人、花园组4人、颜庄组14人。
扬邗征告字(2024)第25-2号
征收土地位置:汊河街道高桥社区陈庄组、郭庄组、花园组、颜庄组。
被征收土地面积:汊河街道高桥社区陈庄组0.5897公顷、郭庄组2.7276公顷、花园组1.4691公顷、颜庄组1.4634公顷。
征地涉及农业人员安置:汊河街道高桥社区陈庄组1人、郭庄组16人、花园组1人、颜庄组3人。
来源:邗江区人民政府